長庚名醫不認私生子 敗訴 拒驗DNA 纏訟兩年 法官憑照片判決定讞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0/11/1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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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院前副院長黃燦龍20多年前和女病患<strong><a href=外遇產下一子,法官日前判決親子關係存在。資料照片” />

【賴心瑩、林益民、生活中心╱連線報導】長庚醫院前副院長黃燦龍20多年前和女病患謝雪霞婚外情產下一子,小名「弟古」,黃燦龍拒讓弟古認祖歸宗,弟古前年打官司要確認與他的親子關係。一、二審時,黃燦龍都以隱私為由,拒做DNA親子鑑定而敗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以其高中畢業照與弟古國中照片長相特徵神似等理由,上周四判決認定弟古是黃燦龍親骨肉,全案定讞。

律師羅瑩雪表示,勝訴的弟古可憑定讞判決,到戶政機關辦理認領手續並改姓黃,未來弟古和黃燦龍其他3名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繼承權。黃燦龍身家雖未公開,但據了解,他先前擔任長庚醫院副院長,月收入約80萬至100萬元,目前擔任該院主治醫師、教授,月收入約30萬元。

「他要我叫他叔叔」

現年58歲的黃燦龍是國內胰臟外科名醫,曾任長庚大學醫學系主任、長庚醫院台北院區副院長,前年《蘋果》獨家報導他外遇生子事件後,他辭去副院長職務,目前僅擔任林口長庚外科主治醫師、外科教授等職,昨他手機關機無法聯繫。長庚醫院則低調表示,這是黃燦龍醫師私事,不予回應。

《蘋果》之前曾問黃燦龍為何拒驗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他舉總統為例說:「如果有人自稱長得像馬英九、是他兒子,馬總統就該去驗DNA嗎?」謝雪霞昨說:「我們要的是真理,不是錢,接下來我們會辦理認領手續,弟古還是決定改姓黃。」就讀醫學院四年級的弟古則說:「黃燦龍在醫學領域非常傑出,我很尊敬他,但他表裡不一,竟要我叫他叔叔;打官司是希望父親能表裡如一,也希望他尊重我母親。」

與女病患通姦產子

謝雪霞(54歲)表示,1984年因膽結石向當時長庚醫院主治醫師黃燦龍求診,兩人隨即相戀,因各自已婚,只能偷偷幽會,1987年6月,她生下黃燦龍的兒子「弟古」。弟古5歲時,她丈夫察覺弟古五官很像幫妻子開刀的黃醫師,逼問妻子後得知姦情,隔年離婚丈夫離婚後每月仍給她2萬元扶養費,直到弟古18歲,黃燦龍則在2004年,給她200萬元支票,彌補她前夫扶養弟古費用。

謝雪霞表示,5年前與黃燦龍再續前緣,兩人常在長庚大學停車場等地車震做愛。前年5月,弟古和黃燦龍夫婦首度見面,黃妻給弟古半年生活費共18萬元,謝女一度下跪求黃燦龍讓兒子認祖歸宗,但他拒絕,弟古難過得痛哭失眠,兩母子只好打官司確認親子關係。

一、二審審理期間,法官要求黃燦龍做DNA親子血緣鑑定,但他均以DNA遺傳因子屬個人隱私而拒絕。一審法官只好依據他曾給謝雪霞200萬元扶養費等理由,認定兩人親子關係存在。

曾幫私生子改作業

黃燦龍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勘驗其就讀建國中學時畢業紀念冊照片、弟古國中時照片,比對認定兩人眉毛、眼睛、鼻子外觀神似,遺傳特徵明顯相似,應有血緣關係,且謝雪霞提出黃燦龍年輕時在美國的生活照,顯見黃、謝關係非比尋常,她才能取得其私密獨照。此外,黃燦龍曾幫弟古修改英文作業,還在文末加記「Best Wishes & Happy New Year.Good Luck」(祝新年快樂、好運亨通),因此認定黃燦龍有扶養弟古事實,判兩人親子關係存在,黃燦龍上訴三審,上周遭駁回定讞。

黃燦龍與女病患通姦生子是否違反醫學倫理或《醫師法》,衛生署醫政處處長石崇良昨說,《醫師法》規定,若醫師有業務重大過失或利用職務之便犯罪、違背醫學倫理等,可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若黃燦龍是兩情相悅與病患產生情愫,並非利用醫師職務以不正當手段誘騙女子,就未違反《醫師法》。但他不願正面答覆黃燦龍是否違反醫學倫理。醫改會則以「不是我們關心的領域」為由,拒對該案表示意見。

黃燦龍 58歲

婚姻狀況:已婚,育有2女1男

◎現職:林口長庚醫院外科主治醫師、外科教授

◎學歷: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畢

◎經歷:長庚醫院主治醫師、長庚醫院實驗外科主任、長庚醫院營養治療科主任、長庚醫院台北院區副院長、長庚大學醫學系主任

◎專長:一般外科、胰臟外科、醫療營養、醫學教育等

◎收入:擔任長庚副院長時月收入80萬元至100萬元,現任主治醫師、教授月收入約3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名醫外遇生子事件簿

◎1984/12:黃燦龍幫女病患謝雪霞動手術而相識並發生婚外情

◎1987/06:謝為黃生下1子(小名叫弟古),但黃對母子倆不聞不問

◎1992:弟古5歲時,謝的丈夫發現弟古不像自己反像黃,謝坦承外遇,隔年離婚,但丈夫仍願出錢撫養弟古

◎2004/11:謝要求黃給她前夫200萬元,補償前夫扶養弟古費用

◎2005/08:謝、黃再續前緣,在長庚大學停車場、圓山飯店停車場等地車震做愛

◎2008/05/20:弟古與黃在長庚醫院湖邊首次見面,謝下跪求黃讓弟古認祖歸宗,但黃拒絕

◎2008/07:弟古打官司,確認與父親親子關係不存在後,另提與黃燦龍的親子關係存在

◎2008/09:黃拒做血緣鑑定,但一審仍判弟古與黃親子關係存在

◎2010/09/07:二審仍判弟古勝訴

◎2010/11/04:最高法院駁回黃上訴,判兩人親子關係存在定讞

資料來源:判決書、謝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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