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小S家暴 蘋果日報判賠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30 22:31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0日電)藝人小S夫婦不滿遭蘋果日報報導家暴,提起民事訴訟向蘋果求償。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蘋果日報須賠小S夫妻各200萬元,並須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蘋果日報今年3月間在頭版以「傳夫妻發生衝突」、「家暴中心獲報訪查」為題,報導小S(徐熙娣)在過年期間遭夫婿許雅鈞家暴,小S因撥打113全國婦幼專線,被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列為高風險家庭,且小S在事發後也一度搬回娘家。報導並指警方曾接獲家暴中心通報,確認當事人是徐熙娣與許雅鈞。

小S夫婦認為蘋果日報報導不實,且配合動新聞以逼真動畫播放,造成夫妻名譽受損,提起民事訴訟向蘋果日報求償新台幣1億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蘋果日報則向法院主張,消息是記者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得知,並曾多方查證,報導前也曾採訪小S及她的母親、婆婆。蘋果日報主張,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報導僅呈現正反說法,供社會大眾自由評斷。

但合議庭審理認為,蘋果日報無法舉證報導消息來源,且根據事後各媒體向相關單位查證,都無法證實小S遭家暴,也無法證明北市家暴中心有獲報訪查、通報警方等情事。

合議庭認為,記者與報社已有明顯理由懷疑新聞來源真實性,卻仍予報導,並使閱聽人對小S的品德及婚姻狀況產生負面觀感,影響小S長期建立的公眾形象,因而判蘋果日報敗訴,應賠小S夫妻各200萬元,並應在蘋果日報A1頭版全版刊登道歉啟事1天。9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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