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1夫2妻 消防局等判決議處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9/16 04:11

〔記者張文川、姚岳宏/台北報導〕北市消防員許凱展涉與元配妻子離婚,2年後再娶韓姓女子,法院上月卻判決許員與元配婚姻關係仍存在,形成「一夫二妻」現況,三角習題目前無解。

何姓元配昨天澄清,他丈夫並非如媒體報導的在97年8月與韓女相識,而是96年8月,那年6月丈夫在北縣龍源消防分隊任職時,手部受傷,8月至某大醫院復健時認識韓女;當時2人已假離婚一年,但一家3口仍同居

元配批夫喜新厭舊

她說,自此丈夫才開始舉止異常,注重外表、休假不回家、不接手機;同年10月,丈夫順利調到台北市消防局後,更是經常夜不歸營,12月丈夫向岳母爆料已離婚一年多,不承認是假離婚。她認為丈夫利用假離婚是為了爭取調職,成功後卻遲遲不肯重辦結婚,待結交新歡就見異思遷、喜新厭舊。

何女補充,假離婚時為讓丈夫以「單親爸爸」身分申請調動,才將兒子監護權歸父親,沒想到分居後,許凱展將孩子丟在宜蘭老家給長輩照顧,自己在台北「自由自在談戀愛」,直到最近一年才將孩子帶回消防局宿舍住。

許凱展昨天請假,沒去大湖消防分隊上班,未能得知其說法。傳言他昨天一早就接獲通知趕去北市消防局說明案情,但消防局表示沒有這回事,消防局仍認為許是因私人因素被起訴,無關公務,須等判決確定後再行議處;至於「特困」的調動條件,北市消防局指出是由消防署主辦,北市是被動接受調度。


已用關鍵字:新歡,同居,結婚,丈夫,婚姻,離婚,妻子,監護權,
共出現:19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