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不能說的秘密>狼父猥褻幼女 判4年9月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9/04 04:11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40歲林姓男子強摸小二女兒胸部長達5年,女童的3個哥哥、爺爺奶奶、母親都曾多次目睹,卻選擇隱忍不敢報警,直至女童升上國一老師察覺異狀才報警,新竹地方法院把這名狼父依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9個月。

林姓男子在法庭上否認犯行,強調他沒有做出對女兒不軌的行為,他相當疼愛女兒,只是偶爾會擁抱、逗女兒玩,絕對沒摸女兒胸部、強脫她褲子。

不過檢警調查,林姓男子90年間與妻子離異後撫養3子1女,92年開始到97年間,經常酒後以脅迫手段撫摸幼女胸部,或用生殖器摩擦女兒下體。

少女母親也說,雖曾看見丈夫伸手愛撫女兒,但因與丈夫離異多年,4個小孩都由丈夫照顧,她雖知女兒被凌辱,但害怕若舉證不足,女兒處境會更艱辛,才隱忍未報案。

不過女童升上國一後,因長期在家暴及強制猥褻陰影下,學習成效不佳,導師輾轉得知少女被家暴,代為協助報警。

法官認為,被告為少女親生父親,但是為了滿足私慾,竟罔顧倫常,長年對少女進行猥褻行為,造成少女身心創傷,留下心裡陰影,依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9個月。


已用關鍵字:丈夫,妻子,家暴,
共出現:6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