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婚精神出軌判離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8/15 00:07
【台北訊】

江西新幹縣一男子與女網友「網婚」,妻子將他告上法院要求離婚。法院認定男方「精神出軌」,支持女方離婚訴請,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

中新社報導,新幹縣法院表示,對「網戀」的已婚者,可以界定為「精神外遇」。新婚姻法雖然未提及「網戀網婚」等精神層次問題,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種外遇,由此引起的離婚,可作為「其他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處理,並構成離婚理由。

據報導,這對夫妻結婚已七年,並生育一名六歲小孩。二個月前,妻子意外發現丈夫在網路上與一女網友聊天,雙方互以「老公」、「老婆」相稱,丈夫甚至將妻子一些個人隱私細節洩露出來討好「網絡(網路)妻子」。其妻難以忍受,一狀將丈夫告上法院。

【台北訊】房仲分析發現,雖然台灣男性人口大於女性,但女性的意見常是購屋關鍵指標,特別是已婚或處於熱戀階段者,主導權大多以女性為主(六五到八十%),也就是老婆或女友說了算。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說,中信房屋針對第二季宅指數資料加以分析發現,儘管台灣男性人口大於女性人口(一‧○一比一),但近期有購屋需求的比例卻是女性五一‧五%大於男性四八‧五%,就積極度來說,女性勝過男性。

再從購屋主見來看,女性的意見常是關鍵指標,女性的購屋主見以七十%到八五%大於男性的卅%到十五%。特別是已婚或處於熱戀階段者,主導權大多以女性為主(六五%到八十%),也就是女友或老婆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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