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不管戀的是情還是慾,都是女人玩不起的一場遊戲

妳準備好當「細姨」了嗎!

「單身女孩和已婚老男人攪在一起!」這實在是個很陳舊的話題,而將陳舊的話題拿來重做,乃是大忌,Sorry啦!之所以敢冒如此大的風險,將這個問題做大大的一個篇幅,實在是應觀眾要求!

我們不去評論這件事道德與否,畢竟我也是深陷的其中之一啊!對於淪為「 第三者 」的女孩們,我也沒有傾向性的立場,既不勸分離,也不勸妳要堅持到底。對於一個單身女孩來說,已婚男人就像街頭小廣告,隨便在哪都能碰到,妳可能一不小心就著了他的魔、虧了他的道兒。所以,有必要提醒妳,和一個已婚男人談戀愛,需要做好哪些準備。

首先,妳必須認清,這個男人給妳帶來的效應,妳什麼都可以和他做,除了跟他戀愛!因為:

1.他幾乎永遠不會離婚
2.幾乎所有妳盼望他出現的日子:週末、 情人 節…他都不會出現。
3.你無法把他當成自己的男人,介紹給親朋好友。
4.熟人出現時,他會藏到妳裙子底下。
5.儘管他週末可以回家和老婆卿卿我我,但如果妳和別的男人眉來眼去,他便會暴跳如雷。
6.「善意的謊言」對他來說,那就是家常便飯。

已婚男人不是個個是魔鬼,有些事情我們還是可以和他們做的,例如:

1.一起喝個咖啡、下午茶、看齣電影。
2.一起吃午餐,(看我口型):午~餐。
3.在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一起吃飯,當然,前提之下說的是對方也帶著「細姨」。
4.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單指職場戀情),幫助他的公司或者工作取得極大成功。
5.記住,幾乎所有簡單無害的約會,都是群體型聚會,比如大家一起去卡拉OK。

所以,妳必須承擔的東西如下:

第一,妳只是個影子。

基本上,做個快樂 第三者 的可能性是「零」,那種光天化日下快樂平靜的日子,在妳看來幾近奢望,如果他 出差 的時候可以帶上妳,能和他一起手牽手走在一個陌生城市裡的街頭,那簡直是身在天堂。這種幸福很大程度上是來自路人的眼神,他們與你們擦肩而過,除了認為你們是對情侶外,沒有任何其他想法,這或許會讓妳的內心有些些滿足感。

但別高興太早,這種美妙的感覺卻常常短暫得令妳害怕,隨著旅途的結束,妳的一顆心在慢慢下沉,隨之而來的便是一份無奈、無能為力、拼命想抓住時光的腳,卻怎麼也抓不住的痛苦。而在這個時候,妳往往又會情不自禁地找茬、鬧彆扭。最終,這種 出差 旅行有至少60%是以不歡而散為結局的。而且,他永遠不會把妳介紹給他周圍的人認識,或者他生活中其他有影響力的人物。

第二,妳必須要有極大的寬容和耐心

他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守時,不要說約會的時間總是沒有最終版本,就算地點也沒有準譜,他要避開的人也實在太多:他老婆、老婆的家人、老婆的朋友、自己的家人,也許還包括一部分他自己的朋友等等。越是別人歡聚的節日,妳越尷尬,斯人獨憔悴的滋味怎一個「愁」字了得?而妳,要用極大的寬容和耐心面對這一切。

第三,妳幾乎喪失了跟他發牢騷的權利

已婚男人愛上妳,多半是因為經濟基礎雄厚了,「上層建築」方面的要求也相應提高了,因此他希望妳能夠帶給他精神上的快樂和慰籍。他絕沒有時間和精力,利用 偷情 的那點少得可憐的時光聽妳發牢騷,數說同事的不是或上司的愚蠢。

重點是!對他本人,妳就好像更沒什麼權力抱怨,道理很簡單:大家都明白,他什麼承諾都給不了妳,既然妳這麼不開心,那麼妳可以走啊,妳可以離開他啊!

第四,那個女人( 元配 )可能給妳的東西,當一個 妻子 得知 丈夫外遇 時:

62.7%的 妻子 萌生並策劃過「抽打 第三者 一頓」的念頭,而35%的 妻子 真的這麼做了;
90%的 妻子 本能反映「不甘心,想和她談一談」,
65%的 第三者 至少接到過他 妻子 或孩子的「善意的警告」;
28.9%的 妻子 會找機會,在公共場合羞辱 第三者
5%左右的 妻子 動用私家偵探調查 第三者 ,從自己 丈夫 那裡得到了什麼實惠。   
離婚念頭的 妻子 ,80.4%會選擇各種方式轉移共同財產,目的是讓男人光身子出門;
3%的 第三者 被他 妻子 告上法庭,所要精神賠償,要求終止侵害。

首先我們不得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妳和他的戀情,東窗事發是早晚的。千萬不要以為妳的對手一定是紙母老虎,或者她的招數不外乎一哭二鬧三上吊,這些早就過時了,可以說這是最低段數的過招。然而即便這樣,她的「炒作」對於要面子的他和事業上正春風得意的妳來說已經夠致命了。何況,妳真能做到對她的咒罵左耳進,右耳出嗎?面對她的時候,妳可以處變不驚、不卑不亢,可回到家呢?是不是一轉身就早已淚如雨下了?

更高明一點的人,會找個環境不錯的咖啡館或茶樓,約妳坐下來長談。當妳抱著「決一死戰」的信念慷慨赴約的時候,卻發現對面的她一臉坦誠,甚至和顏悅色,她語重心長地跟妳表達作為女人,她是如何將心比心,明白妳的處境,但希望妳也能夠潔身自愛,最後祝妳有個美好的明天。這是善良女人的殺手鐧-「苦肉計」,對於同樣善良的妳來說,這一招殺傷力極大,她的嘮嘮叨叨會讓妳覺得這男人真不是什麼東西!恨不得現在就跟他一刀兩斷!

如果妳認識他的 太太 ,你們還是所謂的朋友,妳的麻煩就更大了。一旦發現蛛絲馬跡,聰明的她會在自己的 老公 面前對妳大加讚賞,她會慫恿 老公 給妳介紹個好對象,並會親力親為地幫妳策劃相親,忙前跑後對妳熱情無比,而這無非是希望妳趕緊找個好歸宿,不要再打她 老公 的主意。作為介紹人的她,會笑瞇瞇望著那個被相親搞得尷尬而狼狽的妳。

重點是!妳別忘了,想跟妳鬥,她手上的籌碼多得很,財產、孩子自不待言,就是「家」這一個字的力量也是不容忽視的。她可以佯裝什麼都不知道,卻動用一切手段和方法加強家庭內部建設,比如策劃全家的旅遊出行,在假期中與他重溫戀愛感覺。或者就是搞家庭聚會,她會熱情地邀請妳出席,而他在妳面前既要扮演親朋交口稱讚的好 丈夫 ,又要做孩子眼中的好爸爸。茶餘飯後,她會不經意間提到些生活瑣事,比如:「昨天他在家裡擺弄相機,非要給我拍照片,我說老夫老妻不需要了,可他像個孩子似的堅持,說我哪像什麼老妻,那叫風韻猶存,真拿他沒辦法」。之類的話,她就是要讓妳看到他們的家庭是多麼的美滿,這是一個父慈子孝、夫唱婦隨、擁有天倫之樂的家。

這一招的厲害之處在於:

1.感受到這麼強大的家庭紐帶力量,會讓妳知難而退;

2.讓妳從心裡覺得他在妳面前是虛偽的,他的家似乎也不像他自己描述得那麼不開心啊;

3.這聚會讓妳窩火、妒嫉、憤怒或者乾脆就是不痛快,妳情不自禁地要找茬,這便會直接導致妳和他之間爆發激烈爭吵,你們從感情上就已經開始被瓦解了。

第五,家人朋友給你的壓力,妳必須照單全收

「我是狐狸精?」這種事情多半妳不會讓家人知道,而這類現象在社會上卻比比皆是。妳媽媽公司的王阿姨,也許就遇到 丈夫 外遇的苦惱。每談及此,妳的媽媽總是一副義憤填膺加慷慨激昂,狐狸精之稱謂不絕於耳。面對這種痛斥,妳不免要隨聲附和幾句,最多不發表言論,可妳的心裡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

這個時候妳學會必須安慰自己,「我可不是什麼水性楊花的狐狸精,更不是那些不能自食其力的二奶。我年輕貌美身材好,見多識廣學歷高。我跟他在一起就是兩個字: 愛情 。他們的 婚姻 本已不幸,為什麼兩個人還要繼續痛苦地在一起呢?而我的出現只不過是個催化劑罷了,我並沒有改變他們 愛情 故事的結局。」

麻煩的是,到了女大當嫁的時間呀!開始要疲於應付各種相親,父母親戚恨不得動用一切社會關係,為妳安排各種名目的相親活動。起初妳很反感,一概拒絕;久而久之,難卻家人的盛情,或迫於老爸的威嚴,總要象徵性地見上幾位,下班還要趕赴無聊的飯局,聽對方誇誇其談。飯後回家的路上,心裡暗暗叫苦:唉,誰叫我的他「見不得人」呢!

或許,妳會遇上久經情場且心理素質極佳的男選手,他們可能會登堂入室,跟妳拜見父母。他很會應酬妳的父母,把老兩口哄得喜笑顏開,看著慈母嚴父一副把寶貝女兒託付給他的樣子,妳直想扇自己大嘴巴,爸媽怎會知道他們眼睛裡的乘龍快婿其實是個有婦之夫?!

三不五時,好友的善意問候,有時候卻像一根針。人多半是有立場的,妳的朋友也不例外,她們心疼你的付出也相信妳對 愛情 的執著,會跟妳一起痛斥他家裡那個「黃臉婆」。可她們每次見面的問候「你們現在怎麼樣了?」「到底有沒有結果啊?」「生個小孩好分家產呀!」「什麼時候是個頭兒呢?」說的簡單,這一瞬間呀,就把妳推到絕望的邊緣,因為妳也不知道這條路的「頭兒」它到底在哪兒。

也許某一天,妳發現一個跟妳一直很要好的朋友突然疏遠了妳,箇中原因就有可能是他的父親也陷入了這種漩渦,而她的母親正遭受著痛苦。作為朋友的她變得不知道怎樣面對妳,她再也無法聽妳傾訴,陪妳流淚;她害怕自己恨妳,確切地說恨妳這種人。這時,善良的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疏遠妳。

也許某一天,妳會變成了他人茶餘飯後的八卦,不笨的妳,也有所察覺了,但又不便發火,只好希望”謠言”止於智者。她們的閒談也許沒有惡意,卻有可能在談笑中,就使妳失去了一個高升的好機會。

第六,妳還要懂得一點法律

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愛上已婚男人的女性,或多或少都會面臨一些感情之外的麻煩:

*【 配偶 外遇】
配偶 在外面 通姦 ,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239條》的 通姦 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 《刑法第245條》, 通姦 罪屬告訴乃論;因此很多 太太 抓姦後一怒之下對 丈夫第三者 提出告訴,但事後又心軟撤回告訴。

不過,一般犯罪者在兩人以上,若撤回應全部撤回,但 通姦 罪卻例外, 妻子 可片面撤回對 丈夫 的告訴,只告 第三者 。因此演變到後來,往往成了「兩個女人的戰爭」。另根據《民法第1052條》, 通姦 亦可成為 配偶 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的事由。只是 配偶 若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或知悉後超過六個月、或這件事發生已超過兩年,即喪失以此請求離婚的權利。

*【財產問題】

《民法親屬篇第 1017 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 婚姻 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 婚姻 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解釋:已婚男人對 情人 的贈予、為 情人 購置汽車和房產等行為,與 傳統 的社會公德相悖,這樣的民事行為是否受到法律承認,這些財物最終是否能真正屬於 情人 ,目前在法律界沒有統一意見,存在很大變數。 

離婚時夫妻財產要怎麼分?《民法第1030-1條》,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包括離婚配偶 死亡、或改由其它約定財產制,夫或妻於 婚姻 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 婚姻 關係存續中所負 債務 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

解釋:「夫妻財產共有」這種家庭財產分配是為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也就是對毫無經濟收入的家庭主婦來說較有保障。離婚時分財產,妳心理就要有準備:他的錢有一大半就是她的。已婚男人為 情人 花的錢,很大一部分屬於他和他 妻子 的夫妻共同財產,他為 情人 花錢這一行為,其實就是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請注意「一般認定無效」這幾個字。 情人 明知人家花的是夫妻兩的錢,卻欣然接受甚至刻意索要,這一行為是否還能算善意?所以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這句話未必適用,就是說你們都分不到也有可能。

*【重婚問題】

先談談法律上對重婚的界定。所謂重婚,是指有 配偶 者又與他人 結婚 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 婚姻 關係。之前 結婚 是採儀式主義,也就是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 結婚 就算有效,自97年5月23日 起,改「登記婚」男女雙方一定要到戶政機關辦 結婚 登記。因此,無法向王永慶一樣,一次娶四個囉!

重婚,除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237條》的重婚罪外;在民事上,重婚的 婚姻 是無效的,因此另一伴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款》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提的,倘若 妻子 是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或知悉後已超過六個月、或重婚之事發生已超過兩年, 妻子 就不得以此請求離婚(別說是我敎的喔!)。

事實上許多的重婚,是指已有 配偶 男女與其他異性,不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公開 同居 生活的。現實中, 婚外情 認定為重婚的情況,多數為如此,以夫妻相稱指當事人之間承認夫妻關係、日常生活以夫妻互相稱呼,也就是「叫爽的」(sorry,失態了)。

若你是屬後者,恭喜妳!還有懸崖勒馬的空間,不然「重婚」,屬刑事犯罪,一旦他的 妻子 告上法庭,妳的愛人同志是要蹲大牢的。

*【子女問題】

前任子女誰來負責?《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 結婚 經撤銷或離婚而影響。也就是說,離婚後,父母對小孩仍負扶養義務。因此,倘若離婚後,前任拒絕承擔小孩的教育與生活 費用 ,那麼身為繼母妳,就要負擔起養育小孩的責任啦!

私生子的認領?根據《民法第1065條第1項》,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也就是說,非婚生子經生父認領後,生父對其即負扶養義務;倘若生父不願承擔其教育與生活 費用 ,生母可代小孩起訴要求生父負責。另外,很多未婚媽媽都擔心,孩子經生父認領後,監護權會不會因此而歸生父所有?根據《民法第1069-1條》,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之監護權歸屬,準用判決離婚的規定。生父與生母可彼此協議監護權之歸屬,若協議不成,可訴請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之。

*【繼承問題】

繼承權的問題?根據《民法第1 138條》,遺產繼承人除 配偶 外,依下列順序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因此,看清楚囉!若他有天不小心「葛屁」,也就是死亡,法律上沒妳的名,所以,姊妹們該怎麼做,清楚了吧(學ㄚ扁嫂,現金最好)!

至於私生子嘛?依民法,非婚生子女(私生子)擁有與婚生子女同樣的法定繼承權,是可以分配遺產的。但切記盡量要在「活著」的時候就處理好,因為人總是自私的,不太可能有人會主動給妳的小孩,這時,妳就須上法院請求分配,雖然在法律上是有權利的。但是私生子要取得遺產是一條辛苦的路,畢竟那是一種二次傷害。

綜上所述,當男人的 妻子 普遍掌握了相應的法律知識,並充分蒐集了證據之後,或者當已婚男人對 婚外情 人變心拋棄的時候,很可能也就是麻煩爆發的時候;或有朝一日,他的 妻子 心血來潮發飆時,把妳告上法庭,妳可別還不信,因為這樣的原因鬧到法院,最後把 婚外情 人打回原型的案例,比比皆是。

通常法院對無效民事行為的處理很可能會是「恢復原狀」,讓妳「返還財產」事小,蹲牢可就麻煩了。換句話說,妳很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妳想清楚啊!阿姨是有練過的喲!

第七,終於,妳等到他離婚了!但是事情好像還沒完……

終於「修成正果」!未來的日子一定是幸福的;這種認為多是任性、天真,再混合著些偏執的產物。妳必須把以下幾點也考慮進去:

1、孩子,是他心中永遠的痛

我們暫且不談妳會做繼母的苦惱,因為那個妳,用腳趾頭想想都知道難,我們只說他徹底變成單身,再娶妳的情況:男人最愛的人最終還是他自己,緊隨其後的就是他生命的延續「他的孩子」。讓他與至親的骨肉分離,甚至要進行自我毀滅,徹底推翻自己辛辛苦苦在孩子心目中,建立起來的光輝形象,簡直比殺了他還讓他痛苦。

於是,這成了他心口的一個疤痕,未來的日子裡,妳有可能也會變的白目,無意間的觸動也許會引發你們之間的戰爭,那個時候妳會覺得委屈,可他覺得比妳還委屈。拋開子女贍養費不談,他對這孩子的投資超乎尋常的熱衷,因為他巴不得那個他曾經「拋棄的孩子」還能欣然接受他的饋贈。妳冷眼旁觀,發現他這種心態其實已經發展得有些變態了,但妳一個字也不能提,否則一定又是一場戰爭。

2、內心深處揮之不去的愧疚與負罪感

無論他嘴上是否承認,內心告訴他,他曾經背叛了一個人,這種愧疚感,呈曲線趨勢發展:在他剛剛離婚的時候非常強烈;而在妳和他之間的生活漸漸穩定下來後會有所減弱,進入一種平滑期;但隨著時光的流逝,他發現前妻多年來竟一直孑然一身,再未改嫁,心中就不免感慨了。重點是,如果離婚後她能一直平靜而健康地生活,妳可要多念幾聲阿彌陀佛了,因為一旦她的下半生遭遇了什麼危機或不幸,那麼妳必然會受到連帶影響,如果不理解,去看看舒淇演的電影《見鬼2》。

3、對彼此失望

熱戀中的男女,本來就有美化對方的本事,更何況妳和他的每次相聚都那麼地來之不易。你們盡情地向彼此展示自己的美好和寬容,而這些美妙恰恰在你們走進教堂的一霎那,完結了。因為那個時候妳的first priority是把他從另一個女人手中搶過來,其他都是次要矛盾;現在妳是他的「全權擁有者」,來之不易的權力會讓妳的控制欲氾濫。

只要你們一吵架,他的臺詞一定是「我為了妳放棄了以前的全部生活,甚至毀了一個家!」,而妳的臺詞一定是「為了和你在一起,我等了那麼久,忍受了那麼多白眼!」……

4、信任危機

妳擔心他前妻的今天,就是妳的明天,既然他可以為了妳離開結髮 妻子 ,為什麼不能為了下一個她離開妳呢?這種擔心是合理的推理,可建立在這個推理上的各種假設,卻為你們的信任埋下危機的種子。妳變得疑神疑鬼、患得患失、高度敏感,甚至午夜夢回的時候,他前妻對妳未來的詛咒還言猶在耳;而妳的神經質,直接導致了對他的各種干預和限制,妳對他的猜忌,足以徹底將妳來之不易的一切,付之東流。

「妳必須想一個問題, 婚外情 ,戀的是情還是慾?」男人和女人永遠也不會一樣,男人要的是一段激情,來彌補 婚姻 中的平淡;而女人要的是一份穩定的感情,所以, 婚外情 最終不過是一場遊戲而已。對於 婚外情 ,不管戀的是情還是欲,都是女人玩不起的一場遊戲……

婚外情 ,聽起來像是很美、很動人,因為 愛情 重新地復蘇了,可是這個對象不是枕邊人,親愛的!永遠是別人的;這場不倫戀裡有人快樂有人哭,當尋找到了婚外的激情時,有多少人想到曾經深愛的親密愛人正獨自落淚呢?一杯又一杯whisky下肚,枕上的淚濕了又乾,乾了又濕,面對孤單生命時,眼中的那一抹藍,覆蓋了我的傷痛,淹沒了我經歷背叛後,無所依靠的心充斥撕裂般的痛楚;慾望的糾纏,讓這份不倫戀更加複雜,像裹著糖衣的毒藥,讀出了心底那層被偽裝所包覆著的赤裸與真實,一種渴望又推拒、歡欣卻恐懼的矛盾,毫無保留的真誠,灼得人快要窒息了。

正在進行的一場 婚外情 中,女人問男人:「能不能給我一個家?」

男人說:「我們要的只是 愛情 ,而不是 婚姻 ,為什麼要自己給自己束縛呢?

現在不是很好嗎?再說我對家裡的老婆與孩子有責任。」

女人沉默了片刻說:「哦,我終於明白了,這場遊戲,我是玩不起的!」……

資料來源:網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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