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大哦」 手機自拍洩姦情 情婦還誣元配偷竊 兩罪俱發囚一年

【綜合報導】未婚女子林秋秋去年底與已婚男子簡大堯 外遇 ,簡男用手機錄下十幾段 性愛 畫面,簡妻意外發現怒告兩人 通姦 ,但林女聲稱手機是她的,反控簡妻偷竊。法院審理認定手機未失竊,林女涉及誣告,罪加一等,除被依 通姦 罪判刑五月,誣告罪更判刑八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不能易科罰金。

鐵證如山
三十七歲的簡大堯也因 通姦 和傷害兩罪被判刑七個月,但因未誣告 妻子 偷竊,情節較輕而獲准易科罰金二十一萬元台幣。
握生殖器催「趕快」

《蘋果》未能聯絡上簡大堯夫婦,不知其回應。三十七歲的林女則喊冤說:「我沒 通姦 也沒誣告,一定上訴。」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今年一月,簡男在家中沙發睡覺, 妻子 要幫他蓋被子時,看到沙發旁的茶几上有一個汽車旅館的打火機起疑,順手拿起 丈夫 放在旁邊的手機檢查,竟看到四個影音檔、共約七分鐘的畫面,分別是林女邊幫簡男口交邊說:「不知道有沒有拍到?」

另外還有一段是林女握著男性生殖器說:「趕快拍一下你這裡,大不大,很大哦,要到我……裡嗎?」另外還有兩人性交,夾雜著電視、呻吟、嘻笑的鹹濕畫面。簡妻看到這些影片,氣得立刻報警控告兩人 通姦 ,林女一方面矢口否認自己就是畫面中的女主角,另一方面還反控手機是她的,指簡妻從她車上偷走。

男可易科罰21萬元
但法官當庭勘驗影片內容比對發現,影片中的男、女主角長相清晰可辨,就是簡男和林女沒錯,至於手機門號雖然是林女申辦,但從該門號和林女的其他門號有多次通聯紀錄,以及手機內還有簡男的兒子在幼稚園活動的畫面等證據顯示,手機實際上是簡男在使用,林女是故意指控他人行竊,觸犯誣告罪。

合議庭認為,林女破壞他人家庭後,非但不能真心悔悟,還誣指簡妻涉竊盜罪,浪費司法資源,至今仍未坦承犯行,請求簡妻的原諒,或與簡妻商談和解賠償,可說行徑惡劣,因此合併判處林女有期徒刑一年,至於簡男除了與人 通姦 之外,還曾為了帶兒子離家而將 妻子 推倒在地,另觸犯傷害罪,兩罪被合併判刑七個月,但可易科罰金二十一萬元。

資料來源: 2009年10月19日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