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訊撕毀淫照 通姦婦判刑

【孫英哲╱彰化報導】已婚的二林鎮許姓婦人與已婚林姓男子搞 婚外情 ,還登堂入室跑到情夫家 偷情 ,結果遭埋伏在家中捉姦 ?”> 捉姦 的情夫 妻子 報警,逮個正著;許婦警訊時因惱怒全身赤裸被活逮,竟將警方拍的三張照片撕毀。全案昨一審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

惱怒全裸被活逮
判決指出,被告許婦(四十五歲)與林男因買賣股票認識,發展出 婚外情 。案發的四月六日上午,林姓男子見妻小不在家,興起找許婦到家裡 偷情 ,但講 電話 時,林妻已悄然返家,並聽到邀約過程。

林妻雖氣憤,但仍不動聲色躲藏在家中,等到 丈夫 與許婦上到四樓房間床上嘿咻時,報警 抓姦 ;林妻用鑰匙打開房門時,許婦全身赤裸,坐在下半身赤裸的林姓男子腿上,警方與林妻隨即拍照。下午,警方為許婦做筆錄並提示 通姦 照片時,許婦竟因一時羞憤,奪走警方手中的三張 通姦 照片撕毀。

許婦事後雖感到後悔,然因其撕毀的是案件證物,且是在偵訊筆錄時將證物毀壞,犯行明確,因此讓警方當場追加告發妨害公務罪;至於許婦及林男原本涉及的 妨害家庭 罪,則因兩造在事後達成和解,已相互撤銷告訴。

資料來源: 2009年09月16日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