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官外遇被踢爆 反控老婆敗訴

少校飛官 老公 外遇 還拍攝 性愛 影片,老婆發現後在部落格抒發情緒,並傳 簡訊 「你的惡行會不會被 媒體 揭露是遲早的事,沒有永遠的秘密,你在做這些事之前就該想到有這天的到來,都是你自找的」,飛官惱羞成怒,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檢方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男方身為空軍飛官肩負國軍聲譽,言行本該為全民表率,卻發生如此違紀行為,不論被告向 媒體 揭露或透過國防部申訴管道檢舉,無非是要求有權單位介入調查,是救濟權力及維護國軍紀律的正當途徑。

劉姓少校飛官與陳女發生 婚外情 ,交往期間拍攝 性愛 影片,放在營區宿舍電腦中,他懷疑蕭姓 妻子 四年前到營區竊取檔案,內容除有 性愛 光碟還有軍事機密文件,並將 性愛 光碟拷貝給其他人觀賞。

他並指控 妻子 於去年三月,在部落格發表主題為「一位飛官 外遇 ,將自拍 性愛 照拿來謊稱被仙人跳還設計陷害 妻子 的故事」文章討論。

另於今年一月亦以 簡訊 傳送「你的種種惡行我會循國防申訴管道投訴,申訴單位說要有事證才受理調查,所以上件你告我的判決書及本件相關資料,我都會一併附上,是你自己把路走絕的」等 簡訊 ,為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蕭女於檢察官調查指稱,去年四月 性愛 光碟出現在家前信箱內,並未到營區內竊取,這片光碟內容只有 性愛 、沒有國防機密。

她並說,未將光碟給其他人看,因正打 離婚 訴訟,為蒐集有利證據才會發郵件故意 刺激 ,至於部落格文章全以第三人稱的小說方式鋪陳,沒有指名道姓,只是抒發情緒而已。寄發 簡訊 則是想透過國防部申訴管道,請部隊長官主持公道。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7/09 03:27 王志宏/高雄報導 轉貼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