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籍媽媽遭施暴離婚 難獲居留權

公視
更新日期:2010/05/23 22:16

繼續要來看的這位小女孩,為了留下她中國籍的媽媽,自己寫信向總統夫人周美青來求助,其實這名小女孩的母親曾經被家暴,還被丈夫強迫賣身,雖然之後訴請離婚,不過也因此,無法拿到居留權,只能以探親的名義,每兩個月往返中國一次,成為沒有合法身分的「黑戶媽媽」。

想起要回中國的期限就要到了,母親不捨的哭了出來,小瑩趕緊抱抱母親安慰,就因為中國籍的母親和父親離婚之後,在台灣也沒有居留權,小瑩自己動手寫信給總統夫人周美青,希望可以幫幫她

因為沒有居留權,晏姓女子只能以探親名義,必須每兩個月回中國一次,無法長久留在台灣,原來是晏姓女子嫁到台灣之後,受到前夫家暴,還強迫她賣身賺錢,日前被警方查獲,必須要遣返中國,儘管離婚獲准,不過卻無法在台灣拿到居留權

就因為涉及刑事案件,他向移民署提出的依親居留被拒絕,只得以探親方式,和孩子分合合,之所以叫做黑戶媽媽,就是在台灣結了婚生子,卻沒有取得原居住地單身證明,以及良民證的外籍配偶,因此無法在台灣取得合法身份,總統府方面表示,目前也正尋求解決方法

跟據移民署估計,目前國內類似案件大約有33例,將會基於人道立場採個案處理,希望可以幫助她們取得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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