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劈4男 情夫都不起訴

吳女疑患精神疾病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吳姓女子疑似罹患精神疾病,造成戲劇性人格,竟同時與 丈夫 以外的4名男子發生 性關係 ,還以日記翔實記錄;她的 丈夫 提出告訴,訴請附帶民事賠償,並要求吳女接受精神鑑定及強制治療,但法官只判處吳女必須賠償60萬元,精神鑑定方面,以無法強制為由駁回。

判決書指出,擔任幼稚園及補習班英文老師的吳女疑似罹患精神疾病,造成邊緣性人格異常、戲劇性人格,偏離現實 婚姻 生活而追求如戲劇般人生,竟同時與4名男子發行關係;這些男子包括幼稚園司機及派出所員警,更有吳女在 電話 交友中心所認識的男大學生、看守所管理員等。

吳女不但和他們到 汽車旅館 偷情 ,甚至邀請到住家發生關係,她還在日記中寫下 偷情 時的翻雲覆雨情況,後來日記遭 丈夫 發覺,雙方經過多次溝通,吳女依然我行我素, 丈夫 在忍無可忍下,向台中地院控告吳女及這4名男子涉及 妨害家庭 。這4名男子年紀不一,從20多歲的大學生到50多歲歐吉桑都有,都表示吳女外表亮麗、穿著時髦,發生 性關係 時又相當熱情,讓他們不知不覺深陷於熱戀中,被提告後,還有名男子深情款款向吳女表示,一定會等她 離婚

情郎稱不知吳女已婚

由於4名男子都不知對方已婚,詹姓員警雖因處理 家暴 案件認識吳女,卻否認曾與她發生關係,經法官審理,判處吳女有期徒刑5月,但4名男子都因不知對方已婚或無直接證據,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吳女 丈夫 還附帶對吳女及4男提起民事賠償1200萬元。法官認為檢方已給予這些男子不起訴處分,附帶民事訴訟時不能將他們列入。至於吳女,她在法庭上坦承確實有與其他男子 通姦 ,但否認是因精神疾病造成此一行為。法官審理後,判處賠償60萬元。至於就醫部分,法官認為民事法庭是針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不能強制吳女須接受精神鑑定及強制治療,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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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斗來源: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4/07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