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觀:中時、自由公器私用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10/04/30 14:54
林永富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為了民調不同結果,中國時報與自由時報連日來都以大篇幅互責對方,揚言提告,甚至扯出政治指控。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對此指出,中時與自由大陣仗互批,不符新聞比例原則,都是一種公器私用。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陳世敏也說,此事涉及媒體報導的大是大非,但目前缺乏自律規範監督機制,建議政府應透過法律制定來解決,否則以後仍會再發生。

師大大傳所教授胡幼偉在投書中國時報文中建議,自由時報應仔細檢討民調所有環節,以維繫民調價值及民眾信賴。陳世敏也贊成公布民調成員名單及支出帳目。

「民調公信力真假是公共議題,有質疑的必要性。」管中祥說,但中時與自由大陣仗處理,中時還以社論評論,不符媒體處理新聞的比例原則,確屬公器私用,「不希望媒體朝此方向發展。」他也表示,此事並非單一媒體問題,不論中時或自由及其他媒體,在批評他人時,也應以同樣標準檢視自己。

胡幼偉持相同看法,他在中時論壇《自由何不揭露民調資訊》一文中指出,民調結果被質疑不是壞事,蓋洛普民調公司也是從一次次錯誤中汲取教訓及經驗,才有今日聲譽。重點在於民調不可隨意進行,沒有受過訓練,又不曾在長期專責工作中累積經驗,臨時成軍的民調會獲致與眾不同數字,不足為奇。

陳世敏指出,出版法廢除後平面媒體沒有主管機關,無法對媒體產業行為有所要求,面對民調可能的「非故意不專業」結果引起爭議,仍缺乏規範機制,最好還是由獨立第三者來做,「報紙報導應基於公益是非,此事涉及基本是非原則,媒體不該做有偏差的民調及報導。」

胡幼偉說,自由時報對外界批評以法律動作回應,不如先回頭仔細檢討自家民調的所有細節,是否有待改進之處,這種檢討不僅自由時報該做,所有民調媒體都該視為常態檢視項目。

至於下一步是否需要公正第三者出面緩頰,管中祥並不贊成,他說:「平面媒體沒有主管機關,公正第三者也很難找。」如果雙方都要爭面子也要爭公理,「我傾向他們上法庭去提告,這樣反而能把所有事證攤開來檢視,就這件事而言,法律反而容易解決紛爭。」他說。

陳世敏也說,台灣傳媒都一樣,應透過法律來成立公正研究機構,對公共利益制定一套共同自律的規範,類似目前對電視媒體的廣播電視法,要求設立自律委員會的做法,否則以後還會不斷發生媒體亂象及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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