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誰害死恐懼無助的女童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4/24 00:07

南投縣某國小的曹姓女童,雖早透露母親有尋短念頭,並向校方老師求助,最後仍無法挽回悲劇命運的發生。東海大學系主任彭懷真第一時間發表談話,怒責官僚殺人,社工單位疏失太嚴重,引發社工人員強烈反彈,彭懷真決定請辭系主任職務,各界多表關切與慰留。

客觀說,彭懷真語氣是重了一點,但並非全然沒有道理,只是社工人員也是人,他們人手不足,工作量過多,待遇不高,就以雲林縣來說,一個社工員就要承擔一七八件個案,一般社工員手上至少有五十件個案有待處理,要他獨自負起這樣大責任,難免力有未逮。內政部長江宜樺坦承,基層社工與警察人員缺乏警覺性,態度也不夠積極,應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通盤的檢討。表面上,社工和警察都有責任,實際上應是整個通報聯繫機制不夠健全和人員配備不夠完善所肇致。

警察人員最主要任務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安全,如果凡事都得費神,恐怕會壓力太重。不錯,員警良莠不齊,確有一些不盡職冗員。大體上說,好警察仍佔多數。關於本案的疏失,他們都依法處理了,只是不夠令人滿意而已,在道義上應受良知的譴責,在行政上尚無太大過錯。不過,提高社工和警察人員警覺性確有必要,但如何始能達到這個效果,不是說說就算數,必須有整套規劃與訓練,落實救人助人的基本服務精神。

至於學校老師,他們有心救孩子,但卻沒有強制力量,何況現在老師被家長轟得不像老師,他們怎敢無中生有,沒事找事,那個主任還很自責,當時眼睜睜看著母親把孩子帶走,社工和警察又不在場,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辦法。憑心而論,校方處理沒有錯,錯在母親太過執著。

這位患有憂鬱症的可憐母親,執意要帶著女兒走向不歸路,或許她在向男方報復,或許她不忍留下女童在人世間受苦受難,她雖然賦予女童一個生命,但卻無權剝奪女童的性命。現死者已矣,多說無益,而且死者為大,不宜對她多加評責,希望普天下母親,能珍惜自己生命,更要珍惜子女生命,愛他,就要好好教養他。

讓我們最感到不齒的是那位開牛排館的父親,他有心偷情,卻無心認養。他不能輕輕以不能生育來打發這對母女,究竟是不是不能生育,也沒有看到醫生開具的證明。很多男人對自己老伴毫無「勃起能力」,可是碰上喜歡的女性,往往就呈現出「雄糾糾、氣昂昂」的大丈夫氣概。曾有一名大廈管理員,性侵了大廈內一個小女孩,妻子趕到派出所作證,硬說丈夫「性無能」,不可能侵犯小女孩,後經檢驗結果證實,他的性無能是視對象而定。因此,本案的男主角究竟是不是女童親生父親,沒人知道,至少與女童母親有過親密關係,午夜夢迴,應該好好反省一番。「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在此,我們無意替任何人辯白,倒是覺得這對搞婚外情父母,雖然陰陽兩隔,應該還是會「問心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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