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納妾20年 元配訴離分產一半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顏姓男地主20年前在外養 小老婆 ,大老婆不滿長期被 丈夫 冷落、遺棄,不得已提出 離婚 與分配 丈夫 財產訴訟,法官判准顏妻與 丈夫 分手 ,還可取得 丈夫 一半剩餘財產與慰撫金約500多萬元作為彌補。

顏妻控訴,她與 丈夫 婚後育有4名子女,沒想 結婚 後約9年, 丈夫 在外與一名黃姓女子 通姦 ,還生了2名私生子,其中1名私生子已被 丈夫 認領。

顏妻說,得知 丈夫小老婆 ,對黃女提 通姦 告訴,黃女也被判有罪確定,但 丈夫 外遇 姦情 曝光後,不僅公開與黃女 同居 ,不曾再返家,迄今分居20餘年。

顏妻指出,這些年來大多是她獨力扶養4名子女,實在不堪被 丈夫 冷落、遺棄之苦,因此訴請 離婚 與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分配兩夫妻的剩餘財產。

顏坦言,平時他費心照顧兩個家庭,常往返、輪流住在兩個家,每月有給 妻子 生活費,還出資給 妻子 做生意。92年間,他曾與 妻子 協議給予 妻子 一筆土地, 妻子 同意不再鬧 離婚 ,沒想到 妻子 竟然說話不算話!

台南高分院法官查認顏某確有長期惡意遺棄 妻子 事實,因雙方婚前未約定財產制,依民法規定適用「法定財產制」,精算兩人剩餘財產,顏妻只剩下8萬7000多元;顏某則有1012萬多元,扣除後平均分配,顏妻還可取得 丈夫 500餘萬元家產及20萬元慰撫金。

資料來源:自由 更新日期:2009/03/16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