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個資分查 20日前申請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4/13 00:07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

北區國稅局基隆市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不希望本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被另一方查調時,須於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二十日止,以書面或網路方式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受理,請民眾多加留意。

基隆市分局表示,以書面(如郵寄、傳真、親自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書或寄發電子郵件)申請者:應填寫申請書並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四年月二十日前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利用網路申請者: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以納稅義務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於四月二十日前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

基隆市分局表示,自九十八年起,內政部不再提供家暴資料供綜合所得稅申報分戶運用,故如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保護令之民眾,請於四月二十日前依上揭方式提出所得及扣除額分開查調申請,其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才不致於被另一方得知,故籲請民眾多加留意。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基隆市分局24331900、七堵稽徵所24551242、信義稽徵所2428651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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