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妻弒母助棄屍 逆子還想爭遺產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4/09 04:11

〔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明知妻子殺害母親,還幫她棄屍,事後竟想繼承母親房產,難怪法官也看不下去!

「我只是協助棄屍而已」

台北縣七旬老婦戴月娥3年前慘遭媳婦李玉英殺害,最疼的么子戴國強幫忙剪電線及協助棄屍,犯後入獄不但無悔意,還覬覦媽媽房產,4名兄姊告上法院要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戴某反駁:「我只是協助棄屍而已,繼承遺產不會不好意思,也不會睡不著覺!」法官審理後認定戴某確屬弒母幫助犯,判定他喪失繼承權。

老婦戴月娥生前與么兒戴國強、媳婦李玉英、小孫子同住,3年前因一紙家暴保護令惹火李女,身高140公分、體重僅40公斤的老婦,慘遭身型壯碩的李女以電線纏頸勒斃,屍體被封口鼻、綑綁頸部及四肢後裝入黑色大塑膠袋,兒媳宛如丟垃圾般將老婦拋入虎頭山偏僻產業道路山谷,屍體在荒野吹風淋雨7天,被發現時已近腐爛。

鄰居表示,老婦的丈夫是公務員退休,死後留下房子、退休金給她,但么兒不時向母伸手要錢,警方發現老婦死後僅剩數萬元,唯一值錢的就是丈夫留給她分別在中國、台灣的兩棟房子。

本案李女被判無期徒刑,原本也是無期徒刑的戴某,上訴後法官改依幫助殺人罪判15年,戴某正在台東泰源監獄服刑,等不及出獄就覬覦亡母財產。

據民法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喪失其繼承權。」戴某辯稱「我只是協助棄屍,為何不能繼承?」還責罵警察當初誘導幼子亂指證。

戴某辯稱,妻子與媽媽爭執時,他帶著小孩去吃麥當勞,返家後看到妻子身旁有黑色塑膠袋,以為是垃圾,抬上機車與妻子一起到虎頭山產業道路,將袋子拋入山谷,忽見裡頭露出一隻腳,才知是媽媽。戴某說他只幫忙棄屍,有權繼承媽媽房產,晚上不會睡不著覺,也不會做噩夢,其言談之露骨令人咋舌。

弒母幫助犯 判無權繼承

法官傳喚李女及幼兒出庭,李女說電線是戴某幫忙剪的,幼兒也指證「看到爸爸拿電線給媽媽」,依此認定戴某幫助殺人。法官表示,過去李女有多次掐老婦紀錄,婆媳當時衝突激烈,戴某幫忙剪電線時應可預見可能後果,事後還幫忙棄屍、帶妻兒逃逸,判定他喪失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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