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和員工搞外遇妻子要告通姦

妻訴離 外遇 夫偷撤回 被送辦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07.06.13 03:10 am

台中縣劉姓商人與徐姓女員工發生 婚外情 ,妻子發現後訴請離婚,劉姓商人不願離婚,還假冒妻子名義,撤回妻子的離婚訴狀,台中地院昨判准離婚,劉姓商人並因涉嫌偽造文書,被函送偵辦。

「上星期他很早就在我這裡睡了,還說你們的事他會處理」、「我是容易受孕的人,他有時是故意、有時是不小心,我有了(小孩)又拿掉又再有,別說(拿掉)3次,連10次都有」。徐女曾在去年7月間,傳手機 簡訊 給老闆妻子楊姓婦人,不但承認以第3者的身分和劉姓商人交往,還曾多次墮胎,讓楊姓婦人看得火冒三丈,吵著要分居。

劉姓商人與妻子 結婚 13年,婚後育有2子,近年來楊姓婦人發覺丈夫對她愈來愈冷淡。去年五月,她無意中發現丈夫手機中竟有公司徐姓女員工傳來的 曖昧 簡訊 ,才知丈夫有 婚外情 ,楊姓婦人在今年初訴請離婚

法官原訂4月初開庭審理,卻在3月中旬收到楊姓婦人聲請撤銷離婚的訴狀,因此並未開庭,未料楊姓婦人4月初準時出庭,卻等不到法官開庭,劉姓商人冒用妻子名義撤回離婚訴訟的事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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