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施與受者 都是輸家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3/24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家暴的對與錯僅是檯面上的表徵。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盧美凡表示,當家暴受害者決定將事實公布,不論事實的對與錯,當下自己就已成為輸家。

許多家庭暴力問題,並非僅肢體暴力,還有精神暴力、社交暴力、語言暴力等等,盧美凡表示,大家都只看到肢體暴力的加害人,卻忽略了情緒、社交、口語暴力充斥其中,每個人都同時扮演加害人與被害人角色,而人人都在爭「對與錯」。

當子女控訴長期遭受家暴時,不管官司輸贏與否,家是回不去的,而親情也相對地因此逝去,受家暴的是被害人,但在事實公布後,卻成為事件真正的輸家。

另如另一半若發生外遇問題時,每個人都會說外遇是錯誤的,但又有誰會真正了解,另一半為何會外遇,為何會變成這樣?大多數民眾只看到事情的表面,就下定論,但實際為何?卻沒人想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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