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前偷拍勒贖 男得手20幾回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3/10 04:11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曾販售二手車的中縣男子潘顯明,從2007年開始,持攝影器材躲在台中縣市汽車旅館附近拍攝偷情男女,再透過車商查出車主資料強索「封口費」,卻有一對情侶「不吃這套」而報警,警方日前逮捕忙著打公共電話勒索的潘嫌,警方調查,潘嫌得逞20多起、得款70多萬元。

中縣東勢警分局調查,潘顯明(48歲)先躲在汽車旅館旁,拍到男女駕駛汽車進入旅館偷情的畫面,將車牌號碼抄在衛生紙上,再編造有朋友想買某輛車等謊言,透過中古車商或保險公司查詢車主資料,如果不是二手車或查無資料,就放棄這筆「生意」。

取得車主資料的潘嫌,再打公共電話給車主,向偷腥的被害人恐嚇數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款項匯入潘嫌購買的人頭帳戶。被害的20多人,幾乎都匯款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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