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援交夥同客人假綁架騙母反觸法

台中市一名卅歲 離婚 女「小莉」,返回娘家居住後多次向母親騙錢,與黃姓男子援交後還結夥設局假綁架,向其母詐財,沒想到媽媽不理,還說「你們叫壞人養她好了」,最後 詐騙 不成,反倒成為詐欺案被告。

在酒吧擔任女服務生的小莉, 離婚 後返回娘家居住,因為經常假借各種名目要錢,讓家人都十分頭痛。

去年五月,小莉看求職廣告與登廣告的黃姓男子碰面,兩人約定以兩千五百元代價 性交易;之後,小莉向黃男表示,有一百廿萬元寄放在母親處,願不願意一起設局要回那筆錢,並交付五萬三千元作為報酬,並簽下借款一百廿萬元的假借據,作為 詐騙 的假債權憑證。

黃男打 電話 給小莉母親詐稱,「妳女兒欠地下錢莊一百廿萬元,現遭錢莊的人綁走」,要求其匯款。沒想到,拖至隔日中午,還不見小莉母親有動靜,黃男一再打 電話 催促,得到的回答是「隨便啦,我的能力到這裡,你們叫壞人養她好了」。

眼見詭計未得逞,小莉只好親自出馬打 電話 給媽媽,但仍被以「沒錢」一口回絕,並告知已經報警,小莉眼見東窗事發,趕緊自行返家,且先反咬黃男一口,報警稱遭到黃男性侵害、 詐騙

但小莉的供述漏洞百出,黃男涉性侵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反倒是兩人共謀詐欺部分十分明確而被起訴。

資料來源:中時 更新日期:2009/02/06 03:39 馬瑞君/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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