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打擊!父和妻同居通姦 男提告竟敗訴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1/18 09:5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以下簡稱小陳)因母親把父親(以下簡稱老陳)的日記拿給他看,才驚覺妻子和老爸在外同居通姦,小陳因念及父親養育之恩,並未對父親提告,只訴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沒想到老陳竟反告小陳偷看日記、妨害秘密,法院以小陳夫婦無法再共同生活,認定妻子有不履行同居的理由,駁回小陳的訴訟,被父親戴綠帽又挨告、還敗訴的小陳感到非常無奈。

陳家原本是三代同堂,小陳和30歲的妻子生有一子,小陳平日在外縣市工作,每周只回台中老家一天,小陳妻子不太能融入大家庭、常與其他家庭成員口角,而全家只有老陳力挺媳婦,甚至小陳妻子想搬出去住,老陳還挺到底說,「要搬就一起搬!」

不過,最先搬出去的是老陳,他告訴家人的理由是不想待在家裡。去年10月,老陳太太(以下簡稱陳母)一臉蒼白,交給小陳一本老陳的日記本,裡頭寫著「租屋五千、和媳婦出遊四百、媳婦早餐一百……」小陳才知道妻子為何常常不接手機、外出「買東西」買了好幾小時。

小陳跟蹤妻子,證實妻子所謂「外出買東西」是帶著7歲兒子進了父親的新家,小陳與老陳、小陳太太三人面對面攤牌,老陳也坦承前年底即和媳婦同居,並說兩人還會帶著孫子出遊過夜,小陳雖然非常痛心,但表明不會告父親。

沒想到老陳振振有辭,認為,「我跟他老婆怎樣是一回事,但偷看我的日記就太不尊重我了。」他堅持要告兒子偷竊和妨害秘密;小陳則表示日記是父親自己放在桌上,母親先看過、再拿給他看,根本稱不上偷竊,他藉由訴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想拆散這段亂倫關係,讓妻子能回到身邊。

不過,法庭上小陳太太當庭拒絕,並指控陳家小叔常對她口出惡言、毆打她,把她趕出家門,陳母也嫌她只有專科學歷,配不上擁有博士學位的小陳,她已無法再與陳家人共同生活,除非小陳願與她搬到外面住。

小陳則認為,妻子與父親的亂倫行為,已致父親離家出走,「我更不能丟下母親搬出去住。」法官認為,小陳與家人懷疑公媳有染,已致家庭失和,顯然小陳妻子無法與家族共同生活,而小陳又不願意搬出,認定陳妻有不履行同居義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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