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危險情境 夜晚排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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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1/07 04:11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分析近10年性侵案件,35%的受害時間為晚上6點至清晨6點,案發地點第一名為加害人住所,占24%。專家提醒,許多被害人受害前已自覺情況不對勁,有必要加強「學習說不」,相信自己的直覺。

家暴中心主任江幸慧舉例說,曾有被害人逛街時遇到陌生人,以協助功課為由,希望協助拍攝,陌生人帶領越走越偏僻,被害人也覺得情況有異,但對方態度客氣、有禮貌,結果被害人仍一路被帶到偏僻的民宅。

地點多在加害人住所

江幸慧說,性侵害加害人與被害人彼此陌生約占20%,認識者占80%,實務經驗發現,許多被害人在被害前已發現情況不對,卻不知如何應對。她建議,預防教育應加強「練習拒絕」,設定情境學習因應,不論是否認識對方,只要察覺現場狀況不對,就要適時離開。

家暴中心統計,性侵害的危險情境以夜晚居多,案發地點除了第一名的加害人住所,其次為被害人住所(17%)、旅館(15%)。女性被害人占94%、男性被害人占6%。

性侵害手法中,徒手暴力的加害方式最多,占39.1%,其次為誘騙、誘拐占8.2%,灌醉及下藥的加害手法分占5%。8成被害人與加害人互相認識,最多為普通朋友占14.5%,其次為男女朋友12%、網友10.5%,直系親屬與旁系親屬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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