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誤會而離婚 潘迎紫仍待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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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12/26 10:21
影劇中心/台北報導

「不老妖姬」潘迎紫早在1972年就與知名演員陳鴻烈結婚,不過這段婚姻卻在7年後,因陳鴻烈外遇傳言而離婚收場,離婚後,潘迎紫到台灣發展,意外創造事業顛峰,相較之下,感情方面卻始終空白。潘迎紫坦言,仍希望能找到疼愛她的另一半,並開出擇偶三條件。

1972年,潘迎紫與陳鴻烈結婚,婚後潘迎紫淡出演藝圈,不過這段婚姻只維持了7年,就因潘迎紫誤信謠傳而以離婚收場。資深媒體人陳玲玲指出,「結婚7年之後,那時候外面就傳說陳鴻烈不但在外面有一個外遇,而且還生了小孩,她就決定要跟陳鴻烈離婚,事隔一年之後,潘迎紫後來也發現,她真的是誤會了陳鴻烈。」

雖然知道是誤會,但潘迎紫卻不想復合;走出離婚的傷痛,她來到台灣發展,意外大紅大紫,成為家喻戶曉的大明星,但感情方面始終一片空白,曾經有朋友想幫她介紹對象,但對方卻因潘迎紫的盛名而不敢靠近。

如今潘迎紫坦言,單身多年仍然希望能夠遇到一個疼愛她的男人,並開出她心目中的擇偶條件。潘迎紫說,「除非真的有個人很疼我,不過隨緣啦。第一,他要是個男的;第二,要專心一意,愛我一個;要有愛心,就這樣。」

簡單的三個條件,道出潘迎紫多年來對感情的渴望,期待那個疼她愛她的 MR. Right能快點出現。(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丁學民、林景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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