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血型 77歲才知兒非己生

作者: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6日 上午2:49

蔡姓老翁結婚五十三年後,才知次子是妻子偷情所生,訴請否認子女打贏官司後,不堪戴綠帽近半世紀訴離,法官認為已超過告訴時效,且只要蔡願意包容,夫妻還是能和好,駁回離婚請求。

八十歲的蔡姓老翁提告指出,結婚五十多年,次子非他骨肉的事,他直到三年前才知道。當時妻子要把多筆財產過繼給四十四歲的次子,引發家庭革命。

蔡姓老翁表示,長子這才告訴他,心中一直懷疑弟弟是母親與他人所生,因為弟弟的血型是B型,他們夫婦的血型分別是A型、O型,不太可能生出血型是B型的弟弟。

蔡表示,他不懂血型的事,責問長子既然知道為何不早說,長子表示怕他知道傷心;他追問妻子真相,妻子否認對他不忠,強調次子非偷情所生,他不相信,打官司訴請否認子女。

法官認為,A型丈夫與O型妻子生下B型子女的機率極低,且次子又拒絕做DNA親子鑑定,判決認定次子非蔡所親生,此案已定讞。

蔡姓老翁在全案定讞後訴請離婚,同時要求妻子賠償兩百萬精神損失。蔡表示,自從知道次子非親生後,每日飽受煎熬,每想到妻子和別人私通,自己還傻傻的為次子清償負債,「感覺受騙及被侮辱」。

「我沒有外遇」,蔡妻指出,次子沒到醫院做親子鑑定她才敗訴,但不能因此認為她有外遇,況且時隔四十多年,早已超過告訴時效,而次子也早在外獨立生活,並不會影響到兩人的婚姻關係。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蔡的次子已四十多歲,早已超過通姦訴請離婚的法定期間;況且只要蔡願意體諒及包容,婚姻還是可以維持,因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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