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外遇再婚 「品行不端」撤國籍

作者: 應佳臻 陳世明 | TVBS – 2013年12月10日 上午11:57

一名嫁來台灣,且已經取得國籍的越南女子武翠姮,因與同鄉的范姓男子婚外情並產下一女,被先生發現後離婚,離婚後與范姓男子結婚並產下一女,登記時卻收到內政部公文,以她搞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為由,撤銷她及2名幼女的國籍,因為她歸化時已放棄越南籍,現在母女3人成了無國籍人球。越南女子武翠姮:「我已經從過年到現在,沒有看到小孩子。」翻著照片,越南女子武翠姮的淚水不停滑落,她的國籍遭到撤銷,女兒被迫留在越南,母女倆相隔兩地,這名37歲的越南女子武翠姮,與陳姓前夫2005年結婚,但隔年,她與另一名越南籍的范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007年生下一名女嬰,先生因為孩子長得不像,因而起疑,2010年進行親子鑑定,發現女兒根本不是自己親生,一氣之下訴請離婚。武翠姮離婚後,跟范姓男子結婚,並再產下一女,但今年3月登記時,內政部卻以外遇生女「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為由,撤銷她與兩個女兒的國籍,但她前夫明明沒有提告,武翠姮沒有案底在身,怎麼能以有婚外情就說她品行不端,這讓她氣得翻出內政部長李鴻源的舊聞。武翠姮友人:「我們大家都知道,李鴻源本身在搞婚外情,而且跟婚外情的對象也在同居,現在竟然用這種婚外情、品行不良的名義,註銷母親的國籍。」國籍法在今年4月份已經擬草案進行修正,將「品行不端」修掉,李鴻源也同意,但偏偏武翠姮是在今年3月登記,修法未過,仍得照舊法執行,武翠姮跟兩個孩子沒有國籍,有辦法可解決嗎?專勤隊指出,無國籍問題,可以由武翠姮向越南政府申請恢復母國國籍,兩個女兒只要生父確認親子關係,也可以恢復越南國籍。只是因為婚外情,而喪失台灣國籍,武翠姮這個案子,也凸顯了台灣法律,規定的不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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