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女愛不到 PO文亂爆他外遇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趙靜瑜/新北報導〕國內知名九歌兒童劇團團長朱曙明,遭劉姓女子上網PO文指他搞外遇,和女團員及女老師曖昧,朱曙明怒告劉女誹謗,新北地院根據兩人臉書對話,認為全是劉女愛慕朱,判劉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年了 九歌團長終獲清白

朱曙明昨得知判決後表示很高興,因為過去2 年來,名譽遭誹謗,劉女不但留言在教師交流的網站,還公開他手機,讓莫名人物騷擾他,已影響他的生活,希望未來民事判決也能還他清白。

劉女100年透過網路認識九歌團長朱曙明,同年12月用自己的臉書,上網到高雄市國教輔導團「藝域部落」部落格,留言指朱有外遇,聲稱「與朱團長熟識後,他開始提及他的外遇及離婚,…半年後才驚覺,我只是他玩弄對象」。劉女留言,把事情公開是因朱團長提過,有數名女團員和他有曖昧關係,貴單位與朱團長外遇對象是╳姓女老師,或許有更多人受騙。

該部落格管理員隔年2月發現,通知朱曙明,朱聲明都是虛構,請管理員代他留言「已報警」,他並請律師告劉女誹謗。

劉女出庭時,否認在該部落格留言,但向法官承認有在別的網頁表達相關看法,強調外遇的事都是朱親口跟她說,她與朱之間有臉書對話紀錄。但朱男說,外遇、搞曖昧等都是子虛烏有,且認識劉女時,他已離婚。

法官過濾兩人對話紀錄,認為只看出劉女對朱男有愛慕之意,並沒有提到外遇、曖昧等內容,而朱男為知名劇團團長,雖是公眾人物,但他的婚姻、感情均屬私德,不是大眾關注的公共事務,依此認定劉女觸犯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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