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

作者: 蔡里長專欄文章作者: 蔡里長 | 社會觀察 – 2013年9月23日 下午1:46

上周在雲林縣鄉間遇到一位阿桑,她在家暴的環境下從年輕捱到年老,直到丈夫過世。在年老的歲月裡,雖然身上留下家暴帶來的永久病痛,但她滿足地過著每一天,村辦公處的放送頭播出什麼活動訊息,她都熱情參與,每天晚上與兒孫們電話連絡,互報平安。不撿恨,讓她過得更自在。此文引起看倌們聯想里長是不是暗諷當今的政治高層鬥爭?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如果是的話,我會直接把高層的鬥爭劇情寫下去,作為對比。但我覺得這樣的對比沒有意義,因為政治是一種表演的藝術,像選美一樣,台上假哭者,台下真笑;台上假笑者,台下真哭。里長經歷的是活生生的生命脈動,真愛真恨,即便這些愛恨有時看起來膚淺可笑,但總比廟堂上那些虛偽的嘴臉可愛多了。有一位老先生幾年前經人介紹娶了一個喪偶的女人,不到幾個月,那女人跑掉。女人沒有從他身上撈到什麼好處,會跑掉,是因為那女人發現這老先生就算把家裡的床翻過來,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好撈,不如趁快跑了。老先生恨,每天怨天尤人,從總統到里長,每個階層的公職人員都可能是造成他失去女人的原因。人民是頭家,要怎麼罵,是每個人的自由,法院不告不理。過了幾年,有人介紹他認識另一個離婚的女人,比以前那個更加年輕,在我看來也是來者不善,但老先生充滿期待,他說等娶到那女人後,第一件事就是帶她去找當初跑掉的那個女人。要找一個跑掉的女人不是件容易的事,問他為什麼非要這樣做,老先生答道,「我要帶新的老婆給她看,讓她去哭!」想報復的心讓老先生的心靈產生巨大能量,但這種恨的能量常常會影響正確的判斷:第一、老先生不一定娶得到第二個女人。第二、就算他娶到第二個女人,能留多久,也很難說。第三、就算第二個女人留下來,老先生也不一定找得到第一個女人。第四、就算他找到第一個女人,第一個女人也不一定會哭。第五、就算第一個女人哭,也不一定是真哭。第六、就算第一個女人因為後悔而真哭,那又什麼意義?老先生終身未娶,臨老想找個伴,這是愛情,原本應該是件好事,卻被他搞得此恨綿綿無絕期。在恨裡,他持續獲得能量,卻不斷陷入循環的錯誤。有一位老太太,中年喪夫,她獨立養活四個子女長大,各有所成。年紀大了,她也常常抱怨過去的苦楚,在傳統大家庭裡,如何遭到排擠、忍受委屈……。有一天又有人問她以前的事,她突然給了一個意外的答案:「忘了!」從此她與往事乾杯。也許她是假忘,只是不想再提,也許她是真忘,年紀大了,記憶裡出現缺口。不管是那一種,可以確定的是,她不再靠著咀嚼過去的傷害而獲得錯誤的能量,並且一錯再錯,這已經是一大進步。里長被定位成政治人物,往上是區長、再往上是市長、部長、院長、總統,我離廟堂非常遠,我也會針對時事評論,就像每個市井小民一樣,但通常只是嘴巴說說,不會寫成文字。因為我覺得發生在政府高層裡的故事,或許短暫的追逐會令人產生新聞快感,但那些人的作為對人生教育產生的意義實在不高。里長文章裡的人物故事,大部分都是街頭巷尾、鄉野之間偶然碰觸而產生的小小火花,當然這些都是經過作者「守門」過程而出現的「選擇性的暴露」。而在這篩選的過程中,凸顯我的價值觀。整理我當里長以後我所寫的人物,發現這些人物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不撿恨」。這些小民在傷害發生時也會氣、也會怨、也會恨,但在一段時間後,他們懸崖勒馬,平靜地走回平坦的道路。聖經上說,不要含怒到日落,上帝給人消氣的期限是一天,這也許有點強人所難,但我想,等候一次月圓的時間,應該夠了。不要含恨到月圓,就算是給月娘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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