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啊…按摩啦 錄音抓姦不起訴

作者: 甘嘉雯╱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羅姓男子以客廳錄到妻子與賴姓男同事呻吟聲做為通姦證據,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羅妻辯稱身體不舒服,男同事前來幫她按摩,有時痛、有時很癢,才會發出喘息聲,按摩之後流汗,才在她的住處沐浴。檢察官受理後調查認為,雖然羅妻有發出類似做愛的呻吟聲,但是否發生性交行為缺乏證據,因此不起訴2人。

羅姓男子懷疑妻子搞外遇,特地買了一支錄音筆,藏在客廳沙發底下,原本想要偷錄妻子打電話的對話內容,沒想到,去年10月24日竟錄下「嗯…啊…」妻子與男同事疑似發生性行為的呻吟聲。他怒不可遏,到中壢分局對2人提出通姦、相姦告訴。

羅妻與賴姓男子到案後均否認有通姦犯行。賴男表示,當天原本是要與羅妻去找客戶,但是羅妻身體不舒服,所以他才到羅妻住處幫她按摩,錄音內容中的喘息聲,是他幫羅妻按摩時發出的聲音,而因為按摩流汗,才會在羅妻住處沐浴,沒有與她共浴。

羅妻也說,賴男確實來家裡幫她按摩,但因為按摩有時候很痛,有時候很癢,所以才會發出錄音內容中的喘息聲,而賴男因為按摩而滿身大汗,所以才會在家裡沐浴。

根據《刑法》239條通姦罪成立,以發生姦淫關係為要件,而姦淫行為,在於以性器官接合來認定。

檢方調查,羅妻與賴男雖然在當時共處一室或者有瓜田李下之嫌,卻無從認定2人發出類似做愛的呻吟聲是有因為發生性關係或是其他原因而遭錄下,雖然2人供詞均有沐浴情節,但僅能證明他們情誼非淺,因此不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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