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墊驗出人夫DNA 小三賠24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14日 上午9:12

〔自由時報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已婚李男與小三開房間,李妻報警到摩鐵捉姦,現場查扣衛生護墊,驗出兩人DNA,高雄地方法院認為事證明確,昨判決小三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須賠償李妻24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妻子結婚多年,卻劈腿黃女,李妻察覺黃女經常半夜來電,丈夫接到她的電話,人跑到台中卻失聯,懷疑丈夫另結新歡。

李、黃兩人去年3月到苓雅區一家摩鐵約會,李妻發現報警抓姦,李男事隔20分鐘才下樓開門,見到老婆一度擋門拒入,經警方勸說才放行。

李妻發現兩人共處一室,怒告兩人妨害家庭,警方於棄置垃圾桶內查扣衛生紙團等物送驗,將兩人帶回警局偵辦。

經刑事局鑑驗結果出爐,其中衛生護墊留有兩人DNA,法官認為事證明確,兩人發生性行為無訛,相姦犯行認定。

判決書指出,黃女雖無前科,但行為侵害他人家庭生活,造成李妻身心受創,且犯後否認犯行,意圖推卸應負之責,難謂有悔意。

另,李男因獲原諒,李妻撤銷告訴。高雄地方法院昨依妨害家庭罪,處以黃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須賠償元配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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