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思考 家暴受害人要再教育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9/11/27 14:35
洪綪妘

【台灣醒報記者洪綪妘報導】家暴案件頻傳,薄薄一紙保護令,擋得了加害人繼續施暴嗎?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表示,近半年來「玉石俱焚」的案例不少,光是五月份就發生三起,顯示保護令生效後的執行,還需相關單位合力落實。

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盧美凡表示,要防止加害人繼續施暴,可以用另一個角度去思考:讓加害人接受社會再教育。

盧美凡指出,加害人為男性的比例偏高,但男性卻對於家暴法的了解程度較低,也較不關心此類議題,不曉得家暴法的嚴重程度。若是能讓資訊流通更廣、更多元,適時教導暴力與家暴法的嚴重性,自然不敢造次。

盧美凡引述中正大學林明傑副教授的研究論文,整理出加害人分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只打家人型,這一類型的人通常非常溫和,凡事忍氣吞聲,怒氣無處發洩之下,只好轉向家人出氣。第二種是反社會型,外顯暴力行為明顯,常有犯罪前科紀錄,社工較容易預測他的再犯可能性。第三種是邊緣型,也就是所謂的高危險群,特點為情緒起伏很大,曾有自殘或是自殺傾向。

盧美凡表示,大家都忽略了加害人的心理層面,其實對他們多了解一點、多關懷一點,加害人不會積壓這麼多負面情緒。盧美凡表示曾接觸過許多加害人,發現他們遭受各界的壓力、責罵後無處抒發,對被害人的怨氣只會更深,以致有報復心理,反彈相當大。

盧美凡指出,高危險案件約只佔所有案件的10%,但媒體卻報導了八成,這會讓社會普遍存在保護令無效的迷思,進而使得加害人對保護令不屑一顧。

周清玉表示,家暴問題的解決,不能只靠單一專業。不僅要結合教育、警方、輔導單位等各方面的協助,更重要的,是需要民眾的見義勇為,讓這些在社會小角落的受害者,能及時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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