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擁上億元豪宅 離婚財產恐去一半

NOWnews – 2013年4月8日週一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1:30

         于美人擁上億元豪宅 離婚財產恐去一半

于美人若離婚,贍養費怎麼給總是引起熱議,資產和收入都較多的于美人,依法要給老公James贍養費,之前傳出她為了避免支付龐大的贍養費,將名下財產脫產,不過卻又被熟人爆料,她名下還有價值2.2億元的房地產,若打離婚官司,James最多可以要求于美人給一半,1.1億元可能就此消失。

《蘋果日報》報導,于美人曾豪砸8千萬元,買下台北市內湖區「元大之星」豪宅,該豪宅超過100坪,現在市值已經漲到1億元。而她在2004年時,也曾以4千萬元在宜蘭縣府附近重劃區買下佔地380坪的土地,當時雪隧未開通,如今地價已漲了3倍,這樣算起來,于美人名下還有2.2億元的房地產,相當可觀。

很有商業頭腦的于美人,出道20年來工作不斷,今年光是節目和廣告代言,收入就高達3千多萬元,雖然曾投資股票慘賠2千萬,但她買地投資眼光很準。宜蘭當地居民透露,于美人買地還蓋房子出售,她買下的是建地,未來是開發大熱門。

于美人婚變曝光後,James的家人就透露,于美人有意帶著12歲的雙胞胎兒女搞分居,新居應該就是「元大之星」。《蘋果》記者欲求證于美人房地產一事,但她接到電話後立刻掛掉,簡訊也沒有回覆。

由於James是美國籍,若離婚可適用台灣或美國的法律,在台灣若沒有登記分別財產制,則依《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以雙方在婚後增加的財產為計算基準,財產少的最多分到與財產多的那方差額的一半。James婚後財產沒有增加,若于美人婚後增產2.2億元,James最多可以拿到1.1億。而美國則是以當下現有財產來看,且沒規定贍養費比例,拿超過一半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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