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10點夫晚歸就鎖門外 妻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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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4月7日 上午3:32

盧姓男子指控護士悍妻搥打他下體,工作應酬晚歸被反鎖家門外,聲請保護令獲准;但妻子無視保護令,讓他有家歸不得,只好報警,兒子證稱「媽媽會鎖門阻擋爸爸回家」,警方昨天依違反保護令函送悍妻。

藥商業務員盧姓男子(四十二歲)常須拜訪客戶應酬晚歸,妻子(卅七歲)對此不滿,兩人口角不斷。盧指控,有一次午睡時被妻子搖醒理論,妻子涉嫌搥打他的下體,他痛得驚醒,又被踢下床,左手指撕裂傷,血流如注。

妻子還怒嗆「受傷活該!」他受不了家暴,驗傷聲請保護令上月獲准,限制妻子不得騷擾他,或對身體及精神不法侵害。

夫妻自此貌合神離,在家幾乎不交談,只要盧太晚回家,妻子就反鎖家門,他只好去老母親住處過夜。妻子還逼他在病歷紙寫下協議,規定「十點回到家」。

上月底盧隨公司到醫院拜訪醫師,深夜近十一點返家,發現大門又被妻子反鎖,請員警到場協助;警方多次敲門,妻子就是不開門,他憤而控告妻子違反保護令。

妻子反駁,就讀國中兒子參加學校球隊,為了早起送兒晨訓,加上深夜沒有保全、大樓曾遭小偷,才鎖門以防萬一;還說「沒聽見敲門聲!」

盧在派出所無奈說,拜訪客戶不可能半途離席,卻多次被反鎖門外,「明明屋內有說話的聲音,我竟然不能回家!」妻子不准兒子幫忙開門,「這個家不像家!」警方將盧妻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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