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外遇夫斬桃花 妻被控放符作法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50多歲的朱姓男子老在外偷吃,楊姓妻子為挽回老公的心,找法師對丈夫作法「斬桃花」,朱獲知後暴怒,認為「她作法是要害我」,因而訴請離婚;不過法官認定,朱男外遇才是夫妻感情生變的主因,判決不准離婚。

夫訴離敗訴 還要上訴

對於法官判決,經營運動休閒服飾批發的朱男昨受訪表示,法官很奇怪,他與妻子已兩年沒講話,早就沒有感情,還不准他們離婚;他說︰「身邊朋友離婚都很簡單,我卻像砍一塊肉一樣難! 」表示一定要上訴。記者昨聯繫不上楊女,不知其回應。

判決指出,朱姓男子除以楊姓妻子私下請法師對他作法之外,還說妻子不幫忙家務、對母親不敬,向新北地院訴請離婚。

楊女出庭坦承有請法師作法,但目的是要斬掉丈夫的桃花,她並反控丈夫出軌,不僅上網買內衣送女友,還與女友到屏東的阿瘦皮鞋購物,結果開車超速被拍照。

出軌寫信 求妻放人

楊女提出丈夫所寫,內容為「我已傷害這個婚姻,對我而言,背叛不可原諒,但事實已造成,我不會逃避,我求妳放了我吧!」等電子郵件,證明丈夫出軌。

楊女否認不做家事和對婆婆不敬,反控丈夫帶著小三跑到台南、高雄的大飯店住宿,甚至帶小三出國,及煽惑婆婆不吃她準備的晚餐。

朱男則說,妻子以兒子的電腦發電郵,與台中一名法師聯繫後暗中作法,他渾然不知,有一天電腦壞了,拿去維修才發現;他又在床頭櫃找到一張寫有他姓名、生辰八字的符咒,嚇得趕緊銷毀。

對於妻子的指控,朱男說,他認識一名美國職棒界人士,當天載貨去銷售,順路買鞋送人,根本沒載小三。

不過,法官認定朱男坦承出軌,楊女請法師「作法」只是要斬斷先生桃花、求夫妻復合,沒有施法加害丈夫。

法官採信妻求復合

台中的聖豐宮月老婆婆以斬爛桃花、維護婚姻聞名,廟方規定,夫妻或已訂婚男女,才能請求斬爛桃花。斬桃花程序簡單,妻子要斬斷丈夫與其他女人的爛桃花,需準備丈夫全套衣褲及丈夫喜歡吃的食物;唸完疏文後,廟方人員會用剪刀剪斷一條紅線,象徵剪斷爛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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