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女資深以後:談通姦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4月3日 上午12:30

■崔妮

最近看到新一波倡議通姦罪除刑罰的行動,也看到朋友們在網路上的一些討論,不禁會回想起自己生命中曾經歷過,與通姦、背叛有關的那些時刻。

我上過已婚男,記憶中不只一個,大多數男人願意在事前跟我坦白,甚至有朋友是經歷他婚前到婚後。跟已婚男來往要冒的風險相對較大,我不太喜歡,特別是有一次,對方隱瞞已婚,當他老婆查到,且以為打電話追究的對象應該是小三。或許她以為,就算沒有深厚的感情,至少也是被愛沖昏頭、想搶她老公的女人吧,我的感覺卻是太莫名奇妙,上床就等於有愛嗎?就算上了床,我對這男人一點也沒有感情上的興趣。他頂多是我的朋友,絕對不是我的愛人,但我卻要為了這種交情,揹上通姦的指控?還被以為是想搶她老公?拜託,我一點也沒興趣。

性關係這件事,不一定跟情感或佔有慾有任何關聯,也就是說,有愛、無愛的性行為都是性,如果你在意的只是性行為本身,把性關係只當作一種可能性來解讀,這實在太缺乏對人類關係的理解了。根據研究,為什麼發生性關係,至少找出了上百種解釋。另外,如果通姦罪是讓配偶有權力禁止對方婚後跟其他人發生性,這根本就是侵犯身體自主權,我想或不想跟誰發生性,怎會由配偶來控制?

而情感或佔有慾,則不一定會透過性關係來呈現,情感上的背叛,只需要看不見的情愛轉移,還不到性就可以背離。我一直不理解的是,通姦罪只認性行為,可是性行為能代表情感的背離嗎?其實不能!情感的悖離還有太多方式可以造成了,長期的疏離、漠視對方的感受跟需要、不尊重對方等等,一連串的行為就能成功把對方向另外一端推去,不需要靠關係外的性才能毀了婚姻。

我碰過很多男人,關係外的性或許是想要解決關係內無法克服的難題,而另外找的出口。有些難題可以說是他在逃避,但有些可能真的難解,有些則在情感上一點都沒有要背叛的意思,這還能說通姦要懲罰的是婚姻背叛者嗎?說到背叛,也很有趣,到底什麼是背叛,其實沒有明確的標準,我的意思是說,什麼樣的行為或心念是背叛,沒有一個普世標準,特別是感情關係方面,因為觀念、信仰、性道德觀的多元差異,感情的背叛特別難界定。有人在意的是性的忠貞,有人在意的是愛的忠貞,或者,有人在意的是自己的犧牲、奉獻、忍讓、失去自我,可以換來穩定的生活跟不變的感情吧。(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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