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對待 律師:通姦除罪化的基本原則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3月20日 下午11:15

新頭殼newtalk 2013.03.20 謝莉慧/台北報導

文化部長龍應台在行政院會中提出的「通姦除罪化」議題引發討論,甚至民間團體已經發起連署,開啟了修法的可能性。但政務委員羅瑩雪在院會中發言表示,很多婦女團體持保留或反對的態度,明(21)日下午2點的「星期話題」直播節目將請到有法律背景的婦女新知董事官曉薇為網友剖析「通姦除罪化」的相關見解,而不克出席節目的律師楊芳苑則表示,過去確實有不少婦團持反對態度,但由於社會氛圍的改變,也讓該議題有重新討論的空間,但仍需有完備的配套措施以公平地對待在婚姻中受傷的那一方。

在龍應台針對「通姦除罪化」議題開了第一槍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邀及民間團體舉行記者會表示,以刑法規範夫妻性行為的獨占性,並不合理,夫或妻通姦即使不再面臨刑罰,仍會有民事責任,將發起通姦除罪化的連署活動,呼籲政府正視。

而法務部也承諾在4月底提出修法的相關建議,甚至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答詢時,也表示個人認同該看法。但這是否表示台灣社會對此已形成共識?其實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例如楊芳苑所提,很多先進的民主國家如美國,雖然沒有通姦罪,但其對於離婚的原因如果是配偶出軌導致,會有比較完善的措施和做法如贍養費賠償等,保障婚姻中被傷害的一方得到公平的對待,而台灣如果要走 上「通姦除罪化」的修法方向,應該要有更多的法律配套,而非單純除罪這麼簡單。

另外,龍應台曾說,通姦罪的存在等同落後國家,婦女團體和法律界的普遍看法為何?這種說法是否顧慮到國情差異?而婦女新知曾做過統計,被告通姦罪者,女多於男,應該如何解讀這個現象?通姦罪的存在真能使破碎的婚姻破鏡重圓嗎?這個不單純只是「身體自主權」的問題,歡迎大家21日下午 2點準時收看新頭殼新聞網站為網友企劃的「星期話題」直播節目,更歡迎網友加入討論。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