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教練「拗太大」 通姦小三辯「肛交不算性交」

NOWnews – 2013年2月22日 下午10:52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這會不會拗太大了?一名潛水教練的男子,常利用教學之便與女學員發生不倫戀,妻子得知後向公公哭訴,最後經公公開導之後選擇原諒丈夫。不料丈夫還是不改偷吃本性,又與其他女學員有曖昧發生關係,妻子得知後憤而提告。男子竟在法庭辯稱,肛交不算性交,台東地院各判處該教練和學員5月徒刑。

這起妻子怒告偷腥丈夫、卻因先前曾選擇原諒被檢察官認為縱容其行為而獲判不起訴的案件,發生在台東縣。一名從事潛水教練的林姓男子,多次與女學員有通姦行為,都被妻子捉到。丈夫為了安撫妻子的情緒,每次都會利用寒暑假,帶著妻子出國遊玩,試圖挽回夫妻情分。

林妻每次出國遊玩回台後,總是會想說丈夫這樣的行為已非第一次,只要他對這個家還有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了。不料林男一再與女學員曖昧,偷吃不懂得擦嘴,林妻為了給丈夫一個教訓,找出丈夫與女學員的臉書曖昧對話,還到女方臉書質問對方,不料女方卻說「那是一場意外吧,我也沒試過(肛交),但我那時候真的幾乎無力阻止他」。

林妻怒不可遏,轉而質問丈夫,他坦承因「無法抗拒女學員大胸部,兩人才肛交」,並允諾不再與小三聯絡。但林妻無法接受,決定對丈夫提告,男子和律師都在法院辯稱,肛交並非性交,不構成通姦。但法官提出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稱性交者,以性器、身體其他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肛門和口腔等行為,都屬性交態樣,仍依通姦罪判處2人各5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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