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佳離婚 沒拿贍養費 - 王子豪共同監護扶養5歲兒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24日 上午4:24

記者謝鳳秋、古明弘/台中、台北報導

前台中縣議員王加佳與夏姿小開王子豪前天在台中高分院達成離婚協議,5歲兒子由2人共同監護,王加佳昨天說:「我很開心、如釋重負,且要對外強調,沒向對方拿一毛錢贍養費,因為可以跟小孩在一起,而達成協議。」

離婚訴訟纏訟3年

2人6年前結婚,離婚訴訟纏訟3年多,王加佳昨天現身台中市議會,提及前天開庭時,法官希望雙方為了小孩能協議離婚,法官一句「為了小孩好」,加上對方同意小孩共同監護、扶養,她可以和孩子在一起,決定妥協。

簽下保密協定

王加佳強調,她沒向對方拿一毛錢贍養費,「不要對外汙名化我,說什麼要拿6千萬才離婚」,由於逢甲服飾店店租貴,她打算收起來,改做網購,才有更多時間陪小孩,同時培養小弟王俊凱從政,這6年來的經歷讓她對婚姻「超級害怕」、「敬謝不敏」。

王加佳並質疑王子豪委任律師羅豐胤違反律師倫理,先接受她的諮詢,後來卻成為王子豪委任律師;但羅豐胤回應,他是先接受王子豪的委任,覺得離婚不一定要對簿公堂,而主動約王加佳見面,看能不能在打官司前斡旋和解,王加佳誤會了。

羅豐胤也證實,兩人前天已在高分院達成離婚協議並簽字,同時簽下保密協定,未來雙方不得在公開場合談孩子共同扶養的細節及家務事。

至截稿前,王子豪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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