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婷稱36萬非贍養費

作者: 陳亭均、林怡秀╱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1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亭均、林怡秀╱台北報導】

邵昕日前淚駁婷婷,對她指控「未付生活教育費」唱作俱佳反將一軍,婷婷15日又在臉書說:「為你做牛做馬,拚了半條命生小孩,最後連基本的尊嚴也被踐踏,當你花大錢、上酒店、找小三,我在家裡帶小孩打掃家裡等到半夜。」邵昕立刻怒斥,「胡說八道,讓她去講,如果再中傷我就尋求法律途徑,凶就凶沒有問題,她是土匪,拿了錢還不帶小孩。」

婷婷說,她沒有中傷他,「而且我從沒要求過他給贍養費,以前他一個月給6000元家用,離婚後,他說給我18張兩萬面額的支票,讓我補貼一年半的生活費用,我很感激他對我的心意,但那不是贍養費。」

婷婷在臉書說:「你告訴我這只是給你的一點補貼,就當是給我的一點零用錢。這個不算什麼,不要告訴別人。無條件,我成全了你的選擇,但我會挺過去,我看清一切,沒有一個人瞎了,滿口謊言,裝哭作假,影帝真非浪得虛名。」

她解釋,可能日前《聯合報》報導激怒邵昕,「記者問我贍養費多少,有無跟他要『何善之』的股份,我老實說沒拿,只是這樣。」為何不說拿了邵昕36萬?她說,那是兩人之間的默契,「說出來怕別人誤會,會認為我只拿36萬,太少了,不值得,所以才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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