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旁金屋藏小三 臍帶血帳單露餡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23日 上午4:28

騙購物 散步去溫存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縣八德市一名已婚盧姓男子,在距住家約一公里租屋給小三居住,利用購物或散步理由出門,徒步趕去租處與女友溫存後再若無其事返家。99年間小三生子,盧男幫私生子存臍帶血,未料刷卡付費帳單寄回家被元配發現婚外情,桃園地院昨依妨害家庭罪判盧男與小三劉女各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盧男與小三各判5月

41歲盧男98年間背著林姓妻子與35歲劉姓女子發生婚外情,盧男在八德市東勇街租屋給小三住,距離他住的社區約一公里,步行10分鐘可抵達。

檢警調查,盧男常利用外出購物、散步等名義直接從家裡走到小三住處約會,99年間林女發現盧男對她愈來愈冷淡,懷疑他有外遇,甚至曾聽到盧男手機內的錄音檔,有一男一女吵架對話,內容是一名女子很氣男子都不來看小孩,想要到男子上班的地點鬧,林女認為手機裡吵架的男女應是丈夫和小三。

小三99年8月間產子,盧男用信用卡支付生產費及刷卡付臍帶血保存費用。盧男怕家人發現,將私生子戶口報在情婦名下,從母姓。

元配帶警去捉姦

但沒想到存臍帶血的信用卡帳單寄回家中被妻子發覺,林女以此為憑,去年2月報警,會同警方在劉女住處逮到老公與劉女共處一室。

盧男與劉女否認私生子與盧男有關,但DNA檢驗證實男嬰與盧男是父子,讓盧男想賴也賴不掉。開庭期間,盧男強調,妻子早在99年9月就知道他的婚外情,卻遲至今年3月提告,已逾法定6個月告訴期。

不過法官認定,林女2月間會同警方捉姦,才能確認盧男與劉女的妨害家庭行為,沒有逾期問題。盧男與林女目前已分居,盧男住處的大樓管理員表示,目前該屋只剩盧母獨居,盧男如今未住在那裡,只偶爾回來探望母親。盧男的小三也早已從租處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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