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生子怕報復 庭期未到遭通緝

NOWnews – 2012年10月9日 上午12:47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一名30歲的黃姓婦人,因與夫不睦而離家出走,並另交新歡而產下三個小孩,其夫得知她外遇生子後,憤而提告;黃女怕遭到其夫報復而不敢上法庭辯解,因此遭到法院判刑而通緝,日前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卻在彰化縣花壇鄉查獲到黃女,並將全案依法解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偵四隊隊賴豐哲表示,設藉雲林縣的30歲黃女,之前從事家庭代工工作,與簡姓丈夫結婚後生了二個小孩後,因夫妻感情不睦而離家出走,並另結交新男友而再陸續生下了三個小孩,且三個小孩戶籍資料上登記生父皆為簡姓丈夫,直到簡姓丈夫因遷移戶口時,發現其名下多了三個小孩,才知道黃女外遇,簡男不甘遭戴綠帽,而向司法機關提出妨害婚姻告訴,嗣因黃女前往地檢署開庭一次後,怕遭簡姓丈夫報復,故往後庭期均未到庭說明,而被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判處二個月徒刑並發佈通緝。

賴豐哲指出,警方因循線得知黃女與男友居住於彰化縣花壇鄉,遂前往查緝,於發現黃女並逮捕時,才發覺黃女已身懷六甲;因法律規定懷孕五個月之女子得暫緩入監執行,故詢問黃女懷有幾個月身孕?黃女才告知警方,因為上醫院產檢會留下資料,害怕警方會循線查緝,故從懷孕至今,都不敢到醫院產檢,所以正確的懷孕月份並不清楚,只知大約有七個月;警方於聽聞黃女怕因案被逮,而不關心嬰兒安危深感訝異,並勸導黃女於檢察署歸案後,應前往醫院產檢,以維護嬰兒健康。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