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了三小」 臉書PO文判拘役

自由時報 – 2012年9月12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女子不滿田姓女子介入她的家庭,李女最後終與朱姓丈夫離婚,後來李女在臉書看到田女與兒子的照片,憤而在臉書連PO12次「做了小三,還生了三小」;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李女拘役30天,得以台幣1000元折抵1日。

罵前夫女友反觸法

針對罵前夫的小三反而觸法,李女昨受訪時指控「田女就是介入我家庭的第三者!」害她婚姻破裂,自己只是在臉書上轉貼田女與其子的照片,留言宣洩不滿,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平,一定會上訴;她哽咽地說,PO文是為了提醒其他家庭主婦,絕無誹謗意圖。

李女的父親忿忿不平,指女兒陳述的是事實,田女本就是小三,哪有加重誹謗?強調被害人被告,介入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卻沒事,還有天理嗎?

李女表示,法院開庭時,前婆婆替她作證時說「兒子未離婚前,田女就到家裡住過」;朱姓前夫也在法官面前證稱「田女就是介入婚姻的第三者」。

判決書指出,34歲李女與朱姓男子民國89年結婚後,育有1子1女,後來發現先生有小三(田女),97年離婚。

去年6月,李女在自己的臉書上看到田女及其子的合照,因不滿田女破壞她的婚姻,在臉書新設動態網頁上PO文12次「這個女人專門做人家的小三」、「小三的小孩叫三小」、「看清楚了就是這個女人專門作了小三,還生了三小」等字句。

基隆地檢署認定小三一詞有貶損人的意思,三小則是台語鄙穢用語(暗指男性的種與精液),依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2罪起訴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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