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目睹兒終結家庭暴力

作者: 董珍鑾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2年8月4日 下午3:37

台灣防暴聯盟今天(4)上午在立法院召開「SOS,救救目睹兒,終結代代相傳的家庭暴力吧!」記者會,在會中提出三大訴求,希望政府修法將目睹家暴兒視為受害人納入國家保護範圍、強制造成目睹家暴兒的加害人必須接受親職教育、以及學校應該對目睹家暴兒實施心理輔導。

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14年,目睹暴力兒童的議題,並沒有受到重視, 以民國100年為例,根據內政部統計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數有10萬4,315件,如果以每一案件至少有1位目睹暴力兒童計算,全國每年可能至少約有10萬名的兒童目睹家庭暴力事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鄭瑞隆教授表示,目睹兒有內在情緒,像自殺、憂鬱、報復等心態,另外,外顯行為像危險情人、藥物濫用、中輟等,他們的背後都有目睹家暴的可能性。

由於目睹家暴兒並不是法律所認定的家庭暴力被害人,公權力無法介入,他們成為政府防治家庭暴力的大缺口,鄭教授和台灣防暴聯盟提出三大訴求,希望透過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修法,將目睹家暴兒納入國家保護範圍、將加害人處遇計畫增列「強制性親職教育」、以及明訂教育主管機關權責,學校應該提供目睹家庭暴力兒心理輔導。

鄭所長進一步建議學校應該結合社政與相關心理諮商及輔導系統,讓這些隱身在校園中的目睹家暴兒能藉由學校獲得適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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