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姦40多次 卻僅懷孕那次被訴

NOWnews – 2012年7月25日 下午4: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律真的是講證據的。一名已婚的38歲的廖姓男子,涉嫌和另名32歲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導致吳女懷孕;不過雖然事後廖男向妻子坦承通姦次數超過40次,但台北地檢署檢方還是僅採信懷孕的那次,在25日偵結後,依「通姦罪嫌」將廖男及吳女起訴。

根據了解,廖妻在得知丈夫通姦後非常憤怒,逼問之下廖男承認,和吳女分別在國內外等地通姦達40餘次,廖妻據此向檢方控告丈夫與吳女通姦;但吳女在開偵查庭時卻否認廖妻所指控的通姦次數,表示僅通姦一次即懷孕。

由於廖妻並未能進一步提出積極事證,因此,台北地檢署檢方在偵結後認定,除吳女懷孕那次有確切證據外,其餘皆屬空談;偵結後,依通姦罪嫌將廖男和吳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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