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窗抓車震 夫妻互告兩敗小三沒事

NOWnews – 2012年7月22日 上午11:08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1名蔡姓男子帶女友到國道三號清水休息站車震,沒想到妻子帶徵信社尾隨,氣得用石頭砸破車窗抓姦。事後蔡妻原諒不知情的小三,僅對夫提告,蔡男也反告妻子毀損。台中地院判處蔡男三月徒刑,並須賠償妻子六十萬元,蔡妻則被判拘役十天、得易科罰金。

從事環保工作的已婚蔡姓男子(40歲),與王姓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四名子女。去年三月蔡經友人介紹認識張女(27歲),蔡男對張女謊稱已離婚,展開追求,兩人隨即熱戀。去年七月下旬,張女開車載蔡男到國道清水服務區停車場,兩人就在車內發生性關係。

蔡妻早懷疑丈夫外遇,與徵信社人員尾隨蒐證,一見丈夫的車停在休息站停車格後,不久兩人寬衣解帶、整台車劇烈晃動;她一氣之下,隨手拿起石頭砸破張女轎車的右後窗,而徵信社人員也立刻上前拍照,並報警處理。

蔡妻控告二人妨害家庭,但得知張女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與丈夫交往,於是撤回刑事告訴,僅對丈夫提起刑事及民事告訴,蔡男也不甘示弱,對妻子提起毀損告訴。

台中地院法官勘驗蒐證光碟,發現蔡全身赤裸坐在駕駛座,匆匆穿上外褲;張女穿紅色T恤、牛仔短裙坐在駕駛座後方,正伸手拉內褲、調整鬆落的胸罩。徵信社人員在後座取得用過的衛生紙,還在車旁撿到蔡的內褲。

法官依妨害家庭,判處蔡男三月徒刑;蔡妻也因毀損罪被判處拘役10天。民事部分,蔡妻要求丈夫賠償她精神損害200萬元,台中地院民事庭法官衡量雙方經濟狀況及損害程度,判蔡男須賠妻子60萬元。小三張女因是遭蔡男欺騙已離婚,不知自己成了小三,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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