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3條件與小禎離婚? 李進良:不實報導

東森新聞 – 2012年7月18日 上午11:17

李進良開條件要和小禎離婚嗎?平面媒體驚爆,李進良上周已經向小禎提出離婚,還開出3個條件,包括女兒共同監護權,還有醫美診所台北店獨資經營,另外要回名下不動產,等女兒成年再給她。對此李進良上午只透過簡訊回應:「不實報導」。

李進良承諾老是跳票,和小禎維持五年多的婚姻,卻因為自己連續15次被拍到和其他女性密會,今年二月夫妻倆正式分居,不過這回平面媒體更驚爆,李進良在上周已經主動向小禎提出離婚。

目前處於分居狀態的兩人,婚姻要正式劃下句點嗎?平面媒體報導,兩人已經擬離婚協議書,除了女兒Emma由雙方共同監護,男方也希望,台北的整型診所能獨資經營,甚至拿回夫妻合買的信義區1.2億豪宅,等女兒長大再過戶給她,上午夫妻倆都沒接電話,李進良則透過簡訊,以不實報導四個字回應。

而過去總是處處維護女婿的胡瓜,當初花了8千萬幫阿良投資整形診所,去年12月再砸2千萬,替女婿在台中開設醫學美容中心,過去小禎也說過夫妻財產共有,如果未來真要分手,如何分產勢必成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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