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對話賴不掉 小三判刑4月

中央社 – 2012年6月1日 下午6:48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日電)1名肚皮舞老師被控與有婦之夫偷情,互傳鹹濕訊息調情,台北地院認定兩人通姦1次,判處女方4月徒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劉姓男子於民國91年間透過網路結識1名肚皮舞老師,兩人出軌偷情,女方傳個人裸照和網路訊息調情,並相揪上賓館。

劉男元配99年在丈夫電腦內發現鹹濕對話,氣得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後來對丈夫撤告。此外,還約出小三,怒嗆要在眾人面前公布小三的裸照,對方嚇得坦承通姦,這段對話也被元配錄下舉證。

雖然檢方認定兩人通姦多次,法官參酌錄音和網路訊息等證物後,認定兩人通姦1次,小三與有配偶之人相姦,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10601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