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三通姦 苗華斌判認私生女

中央社 – 2012年5月29日 下午8:38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劉韋欣外遇生女,劉女因男方不認女兒而提出強制認領告訴。台北地院今天宣判,苗華斌應認領劉韋欣之女,並應給付新台幣46萬餘元,以及每月3萬元扶養費。

得知判決結果後,劉韋欣受訪表示,尊重法律判決;苗華斌委任律師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

全案緣起於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結婚後,被媒體踢爆與劉韋欣外遇生女,孫正華控告兩人通姦;苗華斌事後坦承與劉女通姦10次,獲妻子原諒撤告。劉韋欣一審被依通姦罪判刑6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劉韋欣因苗華斌不認女兒,因此提出強制認領告訴。根據調查局DNA鑑定報告,苗華斌有99.99%機率是孩子的生父。

法官審理後判決,苗華斌應認養劉韋欣之女,可每週探視女兒,並應給付劉女46萬餘元,以及女兒滿20歲前每月3萬元的扶養費,全案可上訴。10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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