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情殺/社會局結案半年 漏了少女網路世界

ETtoday – 2012年3月8日 下午2:33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7日驚傳因情殺造成一家一死二傷的社會案件,中市政府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8日表示,本案於99年4月2日列為高風險家庭,至100年間共訪視79次;後因少的父親從彰化返家的頻率增加,且評估鄰居都能協助照顧,加上與父親的關係改善,認為生活無虞且有自保能力,才在去年9月結案。

利坤明說,少女的父母親於92年離婚,監護權由中國大陸籍的母親獲得,99年3月份母親帶著少女與兩個弟弟回中國大陸時,不幸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後來監護權轉移給父親。根據父親說法,本來要將三個小孩接至彰化一同居住,但離婚後三個小孩與父親較為疏離,加上對原來住所已熟悉,因此不願意搬到彰化。

當時社工員有詢問是否需要協助安置,但少女的父親表示會常常回來探視,加上母親生前男友住在離三個小孩車程約10分鐘的地方,與三個小孩關係良好,時常前來協助整理家務,鄰居也與三個小孩熟識。社會局認定少女與弟弟們的基本生活無虞,有基本自保能力,加上少女與弟弟們與父親的關係改善,才在去年9月結案。

關於少女的交友狀況,利坤明表示,少女下課後沒有補習,「就是在家裡上網」,而網路世界除非當事人主動告知,否則難以知悉。少女的大弟與父親關係較為緊 張,但加入學校球隊後已有顯著改善。至於不幸往生的小弟,利坤明說,「他非常乖」,發生這樣的悲劇,社會局感到非常悲痛,並將對目前500件列為高風險的案件立即逐一檢視。

由於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人,社會局基於保護兒童青少年權益立場立即介入處理,並主動聯繫家屬關懷慰問,提供後續協助。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未成年人交友年齡下降,網際網絡已成為主要的交友場域,父母應隨時注意孩子們在虛擬世界建立的親密關係陷阱,如有行為異常狀況,可與子女、老師及其他專業人員討論解決方式,避免憾事發生。

目前少女的傷勢較輕已無大礙,由父親照顧,大弟急救後目前已完成手術,於加護病房觀察中,胸部及腹部外傷已處理,恢復意識。不幸往生之小弟,由於涉及刑案,由警方會同檢察官進行相驗事宜,社會局已與醫院建立聯繫管道,隨時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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