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與有婦之夫偷情 判賠20萬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7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郭姓女子疑似與公司蔡姓同事偷情,蔡妻發現2人MSN親密對話,向板橋地院提告,求償60萬元;郭女解釋,當時與男友分手,蔡某才抱她、拍肩頭,加油打氣。板橋地院審理後判決郭女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蔡妻提告指出,丈夫與郭女藉著到新竹拜訪客戶以及與客戶應酬的閒暇時間,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連MSN對話記錄,語氣都充滿曖昧挑逗;郭女指出,MSN所謂的調情之詞,都是蔡某所講,她均未正面回應。但法官根據對話內容認定,2人確實逾越朋友間正常社交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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