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不認女兒還劈腿 投靠親友3天賺4百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1/16 04:09

家暴不懂聲請保護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任誰也想不到,5年前李女16歲時,友人介紹她認識年僅13歲的莊姓少年,雖遭男方母親強力反對,兩人隔年就生下家人暱稱「小麻煩」的長女,還時而上演家暴,母女都常被打。

遭受同居男友暴力相向,李女帶著女兒北上展開新生活,寄住舅舅家,反而使女童陷於另一種親屬關係者施暴,母女同為家暴受害者,警方卻查不到聲請保護令的紀錄,她竟反問警察「我沒結婚能聲請嗎」?

面對喪女之痛的李女茫然無助,李母前天來電關切近況,李女怕父親無法承受外孫女死亡衝擊,更怕母親知道加害人就是舅舅的女兒,電話裡不敢講,只好請桃園的大哥輾轉傳送死訊。

生父還家暴母女

李女說,她國中畢業後半工半讀完成高職學業,生下女兒後,準婆婆質疑不是莊家骨肉,5個月後雖然認了、肯談婚事,卻堅持「等兒子當完兵再結婚」,因男友經濟來源仰賴準婆婆,產女後就在男方家同居,多次為了男友「劈腿」起衝突被毆打,負傷攜女回到台南將軍鄉娘家,投靠剝牡蠣為生的雙親。

一度回娘家投靠雙親

一個月前兩人再起衝突,為了遠離家暴環境,才帶著幼女暫住蘆洲,自己在餐飲店打工3天賺了400元就放棄,跟著表姊從電子工廠拿些鎖螺絲,賺點家庭代工費用。

女兒不適應哭鬧

李女指出,女兒對陌生環境不太適應,偶有哭鬧情事,可能是打擾了表姊家人生活,表姊教訓也是為了她好,女兒受小傷,表姊夫拿藥給我,基本上,舅舅家人對母女倆還不錯,只是表姊管教小孩比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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